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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的哲学思考
作者: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明山   发布时间:2011-08-02 15:19:21


    社会管理创新是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宏大工程,对继续抓住和利用好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笔者试从哲学角度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和路径进行粗略的探讨。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具体说,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就是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内容和形式,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社会管理创新是符合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的科学命题。社会的物质基础、阶级阶层关系等是社会存在的内容之一;社会管理的方法、方式等是社会意识的外化表现之一。社会管理方法、方式的存在依附于社会存在,社会管理方法、方式由社会存在决定;社会管理方法、方式也将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当前,我国社会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社会诉求不断提升,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这些问题与以往的社会存在有着很大不同,这种变化了的社会存在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也要发生相应的变革,以适应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推动社会存在的发展;否则,既有的曾经先进的社会意识将会变成与新的社会存在不相适应的落后的社会意识,并将阻碍社会存在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造成巨大损失。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用适应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服务于社会存在,推动社会存在向前发展,避免落后的社会意识拖后腿。

    那么,如何从哲学角度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呢?

    社会管理创新要走群众路线。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任何时代、任何人、任何事只有重视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做人民群众之所盼,才能顺应时代潮流,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我们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想法设法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上来;要重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作用,到人民群众中间,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制定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的制度措施等;要重视人民群众的实践性,把制定的制度措施放到人民群众中,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如果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人民群众扔在社会管理创新大门外,社会管理创新必将难以取得实际效果。如果不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突破口,社会管理创新必将步入歧途。如果不把社会管理创新成果放到人民群众中接受检验,必将失去检验我们工作得失的有力武器。

    社会管理创新要遵循事物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认识、可利用的;规律也是不可违背的。做好社会管理创新这个宏大命题,必须探寻社会存在的规律,在认识社会存在规律基础上利用规律,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反对不切实际的“创新”。不切实际的“创新”是违反规律的行为,是必然要受到规律惩罚的行为。此处要探索和利用的规律既包括社会存在的规律,也包括探寻适应社会存在发展变化的社会意识的规律和利用社会意识的规律,将符合实际的社会意识正确地“物化”,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制度、机制体系,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

    社会管理创新要重视质量互变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量变是质变的基础,量变的积累促成了质变。社会管理创新是项宏大的历史工程,关系社会方方面面,既有经济的,也有社会的、法制的等等。我们固然期望整体的社会管理创新,也需要“毕其功于一役”的社会管理创新,但这是“理想”的社会管理创新,与现实的社会管理创新有着根本的不同。正如前文所述,社会管理创新是项规模宏大的历史工程,因而任何人都不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质量互变规律,重视“量”的基础作用,重视“量”的积累,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搜集相关信息,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探寻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从“小”处解决相关问题。当然,如果这些“小”的东西积累到一定程度,也会发生质变,从而在整体上符合社会存在的总体要求。因此,我们要重视研究出台符合实际的大政方针,但也要重视日常的“小”的机制、措施的作用,让“小”的机制、措施为大政方针的推行做好量的积累。

    社会管理创新要重视矛盾特殊性与普遍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在;矛盾既有特殊性也有普遍性。社会管理创新这个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我们要时时刻刻重视它,时时刻刻研究它,时时刻刻利用它。社会管理创新是项宏大的历史工程,其矛盾普遍性不言而喻,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重视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整体上认识事物,通盘考虑,学会“弹钢琴”。当然,在社会管理创新上也要有所突出,避免庸俗的“普遍性”,忽视特殊性。要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特点,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纲领性问题,把握急需解决的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加以解决,力求在某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社会管理创新要重视实践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我们要重视实践在检验真理方面的作用,把制定的方针政策、制度机制等放到实践中接受检验,因为我们制定的方针政策、制度机制也是“真理”。这种检验可以是小范围的试点检验,也可以是在较为成熟基础上的大范围检验。我们既要把真理放到实践中接受检验也要重视检验结果的运用。对经过检验,发现不适应实践的方针政策、制度机制,要坚决予以摒弃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后果的扩张。对实践检验证明符合实践要求的方针政策、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并及时加以推广。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指导我们工作的良师益友。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前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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