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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 促进廉洁审判
作者:云南省彝良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马永祥   发布时间:2011-07-13 08:42:38


    为深入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彝良法院实际情况,加强干警的思想道德作风建设,促进彝良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廉洁,打造一支高效的审判队伍。

    一、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勤于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一个人素质的高低,除了看他的能力和知识,最重要就是看他的个人修养。人的修养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它的形成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学习。我们都是党员法官干警、国家公职人员,对于我们来说,不仅要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而且还应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党性是什么?党性就是规章、是制度、是原则,是为党的理想而形成的坚定信念和顽强意志。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性问题。早在1941年1月中共中央的有关决定中就提出要加强全党的“党性教育和党性学习,决不可轻视这个绝大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平时不注重自己的学习,不加强党性修养,其作风必将腐败,必将走上犯罪的道路。陈良宇、成克杰、胡长清等,都是活生生的教材。以上三位高官的贪污腐败,其根本原因都是其本人放松了自身的学习、放弃了自己的党性原则而造成的。所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特别提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加强作风建设,这是当前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

    二、加强作风建设,必须要讲正气,树新风。

  所谓正气,是指顺应历史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为人民群众所认同的价值观念所体现出来的气节。讲正气也是我国传统思想道德的精髓。千百年来,一直把志存高远、修身养德、尊义重节、公正廉明、自强不息等作为做官、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广泛渗透于政治、军事、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等许多格言,都表达了中华民族对正义、气节的追求。

    一个国家没有正气,就可能亡国;一个民族没有正气,就可能灭族;一个家庭没有正气,就会损害家庭;一个单位没有正气,就会衰败。讲正气,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战场上,军人为了民族解放和人民利益,奋勇杀敌、不怕牺牲是讲正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艰苦奋斗,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一尘不染,浩气凛然是讲正气。普通群众讲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也是讲正气。

    讲正气必须讲团结。正气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抛开大多数人的意愿自己另搞一套甚至是闹派性,破坏团结,损害集体利益,这决不是讲正气。古人说,“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一个单位如果大家齐心协力,互相补台,就一定能把事情办好;相反互相勾心斗角,没事整事,好事也会办砸。所以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战斗力、生产力,团结出效益、出成绩,也出干部;内讧必然内耗,内耗必然衰败,这是为正反两方面事实所证明的道理。讲正气必须讲奉献,正气能不能树起来,关键是要有一批讲大局、肯奉献的党员领导干部。奉献,就会有牺牲(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悼念张思德同志时是这样说的: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我们想到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就死得其所);奉献,就必须承担责任;奉献,就可能出现风险。没有奉献就什么事情都干不成。因此我们党员法官干警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提倡“四种精神”。一是提倡自我牺牲的精神;二是提倡认真负责的精神;三是提倡严格执法、刚正不阿的精神;四是提倡创新工作的精神。

    讲正气必须讲实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既需要有建树的理论人员,但更需要的是大批实干家。一些同志说得多、做得少,空话、大话一大堆,实际工作没干多少,特别是有些干部心气浮躁,急功近利,摆花架子,甚至只想做官不想做事,这些邪气必须压住。彝良法院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树立和完善出一种“扬正气,真抓实干,树形象,再创辉煌”的精神,不断引导我们的全体法官干警树立起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我想通过加强作风建设,会给我们的事业带来好处,不仅我们自己能感受到,也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总之,讲正气关系到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的形象,是党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作风建设,必须要正确对待手中权利,接受群众监督。

    我们这些掌握着审判职权的国家公职人员,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在认真履行职责时,必须做到一心为公,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勤勉尽责,坚持恪守廉洁从政的准则,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要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可以让人谱写出光辉的篇章,也可以把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用好了就能造福人民,也可以实现个人的理想,如果滥用或失控,不仅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且会使个人身败名裂,遭人唾弃。慎用权力,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十分重要。我想大家应该明白这个道理。第一、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不过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各种社会事务。但是,有的人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特别是我们党在执政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党员干部很容易产生模糊思想,在权力从何而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如何用权问题上容易出现偏差。比如,现在有的人认为,权力不是党和人民给的,而是凭自己的“本事”获得的,凭关系取得的等等。它从根本上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私有商品和交换的筹码,进行交易。近几年,全国共查处了二十几位省部级高官,他们都是在丑恶思想的攻击下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这说明,权力一旦背离了人民群众,就必然走向腐败。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观点。第二、掌权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权”只能为人民服务,而不能为所欲为,更不能以权谋私。历史上有的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为配偶子女服务,为亲朋好友服务,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江泽民同志指出:“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风廉洁,从来都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第三、权力是否等于权威?现在,少数干部有一种错觉,认为手中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权威。特别是当他感到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帮,甚至一呼百应的时候,更加忘乎所以。久而久之,就摆出一副官架子,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这是极其错误的。其实,权力并不等于权威。权威应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权力本身所产生的威力;二是权力拥有者个人的人格魅力。有权力并不一定有权威,没有权力的也不一定没有权威。权威更不是与权力大小或掌权者的官架子大小成正比的。领导权威大小取决于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认可度、接受度。如果群众不认可,不接受,你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也不可能有权威,相反,还会被群众所抛弃。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因此,只要我们一心为民,办事公道,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在人民群众中就有权威。

    要严格自律。自律,就是要自己管住自己,自己战胜自己。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要“慎初”,谨防“第一次”。有人说,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关,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我认为很有道理。第一道“防线”被冲破了,往往会“兵败如山倒”;第一道“闸门”一旦打开,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在“不义之财”面前慎重对待“第一次”,果断拒绝“第一次”,这点至关重要。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成为千古罪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没有把握住“第一次”,结果私欲越来越强,胆子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放纵。警惕了“第一次”,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就不会突破,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就找不到可乘之机;守住了“第一次,”我们就能在廉洁与腐败的较量中赢得胜利。二要“慎微”,谨防积小恶成大恶。有些同志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为单位、社会、国家作出这么大的贡献,多抽几条免费烟、多喝几瓶公家酒,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这种认识极其有害,一些腐败分子正是在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驱使下,渐渐放松自我约束,滋长了放任心理,最后越陷越深,难以自拔,结果是“小节”不保,大节难守。所以一定要在“慎微”上下功夫,注意每一件细小的事情。“去小恶以保真,积小善以成大德”。我们既要注意工作上的小节,也要注意生活中的小节;既要注意在单位上的小节,也要注意家庭中的小节;既要注意“八小时以内”的小节,也要注意“八小时以外”的小节。有人说腐败分子之所以沦为人民的罪人,有一种“青蛙效应”,那就是首先将青蛙放入常温水中,然后慢慢注入热水,使青蛙浑然不觉,在舒舒服服中被烫死。每一个干部都要懂得事物发展的辩证法,懂得小节不拘酿成大恶的生活法则,注意防微杜渐,见微知著,真正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要“慎欲”,谨防放纵欲望。欲望是人的一种本能,凡人都有七情六欲。贪欲是一切腐败之源,追求私欲的满足是腐败行为的原动力。现在我们一些同志喜欢拿自己的低收入同少数人的高收入比,跟少数“暴富者”比,认为自己论文化比他们高,论贡献比他们多,论能力比他们强,为什么他们能发大财而我不能?为什么我的生活不如他们?一旦如此攀比,思想防线就会变得非常脆弱,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追求暴利阶层的生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和淡泊的心境。四要“慎友”, 人生在世,朋友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朋友的好与坏,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好的朋友会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坏的朋友只会相互利用,一同堕落。诚如古人所说:“与邪佞人交,如雪入墨池,虽融为水,其色愈污;与端方人处,如炭入熏炉,虽化为灰,其香不灭”,所以,关键在于谨慎交友。党员法官干警身份特殊、职责重要,更应该“近君子、远小人”,“先择而后交”,因为说到底,法官干警交友不仅关乎个人友谊,也关乎彝良法院的形象和发展事业;更应慎防被不怀好意的“朋友”拉下水。我们应该认识到,朋友之间正常的感情,同志之间的友爱应该提倡,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需的一种品格,但这种感情绝不能凌驾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那种只讲感情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只讲义气不讲正气,只讲个人和少数人的利益,而不讲大多数人和全体人民利益的行为,本身就是不正之风,影响很坏,危害甚烈。树立正确的“交友观”,近君子,远小人,多交道德纯洁的人、情操高尚的人、能帮助自己进步和提高的人。要接受群众监督。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领导干部一要怕党,二要怕群众。这种“怕”,是指对组织和群众要有敬畏之心,时时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如果对组织和群众无敬畏之心,我行我素,为所欲为,那就难免被组织和群众所抛弃。要充分认识监督的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出现错误和腐败。一要大力破除封建特权思想,自觉接受监督。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等级制度,产生了民对官、下对上、臣对君绝对服从观念,掌权者养成了特权思想。一个人如果没有监督,就容易忘乎所以,容易犯错误;监督正是防止一个人犯错误的重要条件。一个干部的职务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容易忘乎所以,越容易犯错误,因而越需要监督。因此,要克服封建特权思想的影响,把自己自觉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在单位营造一种民主监督的气氛。二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群众的批评意见是对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当然,一个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很可能会得罪一些人。我们不能因为群众的批评意见中有不实之词,就拒绝接受批评和监督,相反,我们应当疏通群众批评和监督的渠道,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三要克服好人主义,积极参与监督。每个干部既是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作为被监督者,应该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监督者,对其他干部包括领导干部有权利、有义务进行监督。“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只有去掉私心杂念,才能一身正气,做好监督工作。

    目前,党和人民群众对审判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在给我们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脚踏实地、无怨无悔的干实事,坚持严格执法,恪守廉政。当前要以“学理论、找差距、求创新,解放思想”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工作方式上敢于创新,有所创新;在工作阻力面前敢于碰硬,善于碰硬;在工作标准上争一流,永争一流,再创彝良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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