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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法院“五进”审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作者:赵帆 王贵伟 发布时间:2011-07-11 11:22:10
考虑到被告人下半身瘫痪的特殊情况,庭审在被告人的院子里进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五进”活动,7月6日,陕西省安塞法院深入案发地安塞县招安镇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被告人曹俊(化名)身患一级残疾,为了缓解身体上的疼痛,他铤而走险,非法购买毒品海洛因,在供自己吸食的同时,还在自己家中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安塞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被告人曹俊下半身瘫痪的特殊身体状况,并结合犯罪现场是在被告人家中的情况,为了体现司法便民的精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合议庭决定将庭审现场放在被告人曹俊家的窑洞外。 此次庭审得到了安塞县人民检察院和招安镇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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