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义善)
7月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兵一行来到安福县人民法院,就该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星,安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寿庆陪同调研。调研组一行与安福法院党组成员和小额速裁工作人员进行座谈。
安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惠贵和分管小额速裁工作的副院长赵正炎,就该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对下步小额速裁工作的打算。据介绍,自2011年5月1日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正式展开以来,该院小额速裁组收到立案庭移送的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45件,按照小额速裁程序审结40件,其中调解27件、撤诉10件、判决3件;另外5件转入普通诉讼程序,转入普通诉讼程序案件中有1件是因为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其余4件均是因为被告担心上诉权受到限制,救济途径不畅而不同意适用小额速裁程序。
郭兵对安福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院的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及取得的实效表示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工作很有创新,试点工作质好量较好。郭兵指出,要就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进一步大胆探索,继续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熟悉小额速裁程序并选择适用,要注意掌握小额速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使小额速裁试点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