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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党建促审判 全力助推社会和谐
作者: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沈建平   发布时间:2011-06-30 14:18:28


    党建工作是法院队伍建设之本、审判工作之基、执法为民之源。我院现设党小组4个,有党员57人(含退休党员干部),占全院总人数的86%。近年来,我们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党建工作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党建工作思路,增强干警凝聚力,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抓建设 强基础 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在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发挥党组、党支部、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先锋队作用,建立了党建目标负责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在班子建设中,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理顺党组织建设和审判工作关系,提高党组决策能力, 坚持做到“四个第一”(团结是第一原则,学习是第一需要,务实是第一要务,廉洁是第一形象),确保以团结促高效,以学习谋建设,以务实强发展,以廉洁保公正。在党的组织建设中,我们明确提出“把党小组建在庭室队上”,实现业务庭室全覆盖,方便党建活动与审判执行业务的有效衔接,促使各小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我们组织开展了 “模范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积极分子;积极探索党员队伍管理新模式,并从社会各方面聘请了10名廉政监督员,对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进行重点监督。

    抓机制 重创新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多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响应群众呼声,以公正、公开、高效为重点,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推动工作上台阶。党支部始终要求党员法官在巡回审判、周末法庭、“三调联动”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在审判实践中,强化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注重发挥“三调联动”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坚持“八个必调”(立案之前必调,立案之时必调,送达见面必调,证据交换必调,开庭审理必调,休庭后判决前必调,判决后上诉前必调,案件执行时必调)的全程调解制度,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2010年下半年,我院受理了欧某与陈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当事人双方在庭审过程中互不让步,争执不休。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属邻里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多次到派出所、居委会了解情况,并在居委会、派出所、“三调联动”调解室先后共三次组织当事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从2009年开始,我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连续三年超过70%。同时,我们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能,近5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各类案件2000余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到100%,稳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抓教育 塑形象 切实做到为民司法

    司法作风关系审判权威,关系法治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在党员教育中,我们注重加强“三个至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建设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等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瞻仰革命圣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传统教育讲座等形式,教育、鼓舞和鞭策全体党员热爱本职、敬业奉献,在履职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了“改革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主题宣传活动、反规避执行专项宣传活动和送法到学校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将党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群众的关切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我们从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上办实事,在指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上下功夫,在辖区内设立了3处便民联系点和巡回审判点,将“法官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同时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科学化水平,以院网站为宣传窗口,报道最新工作动态及成果,大力传播法院文化、加强典型案例报道和干警风采宣传,架起了法院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桥梁,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仅今年上半年就在各类网络媒体、电台电视台、平面媒体发表稿件信息529篇。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涉诉舆情监控报告、跟踪回应机制,通过有效的途径让公众了解真相,更好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人民法院形象。

    抓廉政 保公正 关口提前效果好

    我们以党建为抓手,以公正执法为目标,坚持长期开展廉政教育,树立群众信赖的良好司法形象。出台了党组议事制度、支部会议制度,规范党支部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有效激励各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使广大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树立了“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敲廉政警钟,全面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理想信念和反面警示教育,时刻警醒广大干警廉洁自律。加强对刑事、民事、执行、评估拍卖等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和重大事项的监督;认真落实廉政保证金制度,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完善全覆盖、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建立交叉明察暗访机制,直接深入机关、周围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暗访,并抽查访问部分案件当事人。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廉洁。连续三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听审评议案件,强化巡视巡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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