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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建引领 助推职能发挥
作者:河南省唐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宋涛 发布时间:2011-06-22 16:05:30
近年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党建主题,充分发挥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09年以来,我院先后被南阳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十佳政法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先进集体;被南阳市中院授予年度工作先进基层法院;被河南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11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院党组连续三年被唐河县委评为“团结、廉洁、高效、开拓”的好班子和“五好机关党组织”。2011年6月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重视组织建设,切实增强队伍的战斗力 我们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一是强化党组自身建设,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工作中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对本院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健全决策规范,提高班子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抓好基层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相脱节的问题,我们按照最高法院“把支部建在庭上”的指示,2008年3月,通过选举成立了唐河法院机关党委,下设11个党支部,在全院形成: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四级党组织,改变了过去组织松散,号召力不强的问题。同时,支部建在庭上,更方便党建活动与审判执行业务的有效衔接,促使各支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三是夯实党员作风能力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深入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争先创优”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烈士故居、组织传统教育讲座等形式,教育、鼓舞和鞭策全体党员热爱本职、敬业奉献,在履职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住提升能力这个重点,明确提出了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法院的工作目标,鼓励干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办案竞赛、典型疑难案件研讨、法律文书讲评、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三年来,共有23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本科学历干警占全院总人数的95%。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本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二、重视制度建设,形成高效务实的党建运行体系 抓好制度建设,是确保法院党建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一是制订和完备了本院《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明确了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党小组长的工作职责,细化了党支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共十一项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步规划制度。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对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政务管理等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各项工作指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尽可能用数字来显示,使管理工作更加明确、直观。如将案件管理分解为调解和解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服判息诉率等指标。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办理情况逐月进行检查,对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对各项综合考核指标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终根据有关制度,严格奖惩,使外在的压力变成内在的驱动力,初步形成“严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工作局面。三是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将学习廉政制度,汇报廉政情况,通报廉政问题,进行廉政警示作为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学党章、学法律、学党内廉政法规,观看反腐败电教片等形式,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自我约束力和免疫力。我们还通过当事人回访机制,及时了解在审判过程中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是否公正、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这些措施有效杜绝了各种不廉行为的发生。四是完善党员先进性建设机制。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先锋示范岗”活动,每年都要确定2——3个创建岗位,把最艰巨的任务、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采取半年一评议,全年一汇总的考核机制,促使每个党员干部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同时,在唐河法院网开辟“党员法官风采”专栏,大力宣传优秀党员法官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先创优。近三年来,先后有15人次荣立个人二、三等功,120多人次获得省、市、县级表彰,唐河法院也以优良的团队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三、找准切入点,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发挥核心、堡垒、先锋作用 我们按照“抓好党建促审判,抓好审判做贡献”的工作思路,始终把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总体规划,通过党建工作与司法职能的有机结合,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核心、堡垒和先锋三个作用。一是发挥职能优势,坚持“为大局服务”。为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不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到做好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上。唐河县是个移民大县,2009年全县移民工作开始后,因移民产生的各种纠纷也随之出现,院党组研究制订了本院《服务移民工作十项措施》,在移民安置点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移民新村社会法庭”,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们的做法不仅得到了唐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高度评价,还被南阳市委《工作信息》转发,并在全市推广;2010年11月18日,《人民法院报》头版以“围绕重点工作,党建工作助推化解社会矛盾”为题,介绍了唐河法院“服务移民化解矛盾”的典型做法。二是落实便民措施,坚持“为人民司法”。以落实“十件实事”为重点,认真做好导诉服务、假日法庭、巡回审判、司法救助、诉讼调解、风险提示、法官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等工作,真正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我们将诉讼流程、诉讼风险、权利义务、收费标准等一系列内容制成导诉卡,方便群众诉讼。对涉及农民工和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2009年以来,全院各部门利用节假日审理案件2900余件,为工作日不便到庭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对117起涉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83万余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91案103名当事人发放食宿资助费用7000多元;全院办结的5037件诉讼案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纠纷比例超过70%;巡回审理民事、行政案件3352件,巡回办案的比例超过民事、行政案件总数的80%,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的奔波劳苦,又让更多的群众受到了鲜活的普法教育。通过深入基层,广大干警了解了社情民意,增进了对群众的感情,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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