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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当从反“色”始
作者:汶金让 发布时间:2011-06-14 15:22:51
最近,新华论坛发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为什么十个贪官九个色?》,文章从“自古贪官多好色”说起,从社会环境影响、权力过大、考察机制不完善及“好色”代价太低四个方面论述了贪官“色”的原因,可惜没有对策。笔者读后有点感想。
看来,色,是一切腐败官员的共性。从古至今,贪腐官员们始终走不出“食色性也”的财色怪圈。 既然“十个贪官九个色”,我们反腐为什么不从“反色”开始?这也许是一条反腐的有效途径。贪官之“色”不仅仅是一个作风问题,它也是一个为官的道德问题。它也许是我们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突破口,通过它我们可以更有效地发现并打击腐败。需要注意的是,此策略的用意并不是“反色”重于反腐,笔者知道,许多贪官是先腐败,然后才有政治上的荒唐、思想上的颓废、生活上的铺张、道德上的堕落和两性关系上的放荡。 为防止一些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情况,笔者建议考察干部时应从德、能、勤、绩、色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前四个不需多说,最后一个“色”应当列为必须考察之内容,这样我们可以防止90%的贪官进入具有先进性的干部队伍。严格地说,色应当包括在“德”之内,可实践中,并没有那个组织人事部门专门去考察干部的作风问题,好像大家都认为,官员之“色”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个人隐私”问题,无须那么高度重视。有的官员,人尽皆知,他是一个很“色”的官员,可我们的组织人事部门仍然照常提拔,最后出了问题,大家都看热闹,无人追究这其中的失察责任。对“色”的无视和放纵,无形中是对“色”官们的鼓励,导致他们更为大胆地“色”下去。他会认为,我这样“色”也照常上升,以后色胆更大,最终在财色兼收并蓄中滑落深渊,悔时晚矣。也许,色不是官员腐败的决定性因素,但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品德问题,所以在当前反腐败惩防机制构建深入推进的关键时刻,单独对干部之“色”进行考核,就显得尤为重要。 色,应当如何放去考察?应先从拟提拔重用的官员之妻始,必须与其妻进行正式的考察谈话,了解妻对夫的作风评价,当然这仅仅只是一个参考。俗话说,知夫莫若妻,官员之妻不但了解官员的表象,更了解官员的内心和思想。有色心色胆并敢于付诸行动之人必逃不过妻子的火眼金睛;再者必须与单位大部分同志见面,特别是那些对领导有意见的人,那些工作成绩突出不跑不送有公心和正义感的人。考察谈话的对象必须由考察人员自己随机决定,不能由被考察对象单位派人通知,因为那样的话,说真话的人肯定不会被通知到场,说好话博取领导欢心的人会蒙蔽组织部门的眼睛,那样的考察结果绝对不会有真情。在一个单位里,谁爱钻“石榴裙”,谁在单位内外是风流人物,其实群众心里最清楚。考察者能否考察出真正的实际情况,能否把真正德才兼备作风正派的人才选拨到各级领导岗位,就全看考察的方法和艺术了。 色,不一定专指女性,报上不是登了吗?女贪官也养男情人,而且其色的程度并不亚于男贪官,但它更多的指美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里的美与庸俗的“色”无关,与阴暗的偷腥或偷情无关,它是一种高尚的美丽情怀,是一个品德卓越的人阳光地对待大自然和仪态端庄的女人的敬仰之情。为官之人,也有七情六欲,但他的个人“色”情必须接受党纪政纪和国法的约束,因为他代表的不是其个人,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是会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因色而丢江山社稷之事,古今中外,屡见不鲜。色,绝不是祸,也不是罪恶,红颜并非祸水,这就像金钱与财富本身不是罪恶一样。真正对我们党的事业有危害的,是那些在历史的汹涌波涛中变质的腐败官员。 我们对为政官员“色”的约束、检点和审视,真正的目的并不是要“反色”,而是要反腐反贪。我们期望通过对官员“反色”从源头上发现和遏制腐败,使我们的队伍更加纯洁和清廉。我想,这无论如何都是一种良好的初衷和设想。腐败不是恶性肿瘤,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各项反腐、检察和监督手术预防和清除它。反腐当从反色始,但愿这样的建议能引起现实地重视,但愿它不是一种梦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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