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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惩治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犯罪活动
发布时间:2011-06-13 09:32:33


    为切实维护广播电视设施运行安全,保障国家新闻信息特别是公共安全信息传输畅通,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平稳与安宁,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6月13日起施行。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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