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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个始终坚持”引领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孙光 发布时间:2011-06-02 15:26:35
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研讨会上深刻分析了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提出人民法院推进法律实施、实现公正司法必须做到“十个始终坚持”。“十个始终坚持”不仅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也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特别是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法院队伍建设方面提供了依据,成为人民司法事业蓬勃兴旺的指路明灯。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社会管理任务艰巨繁重。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没有现成的做法可照搬照抄,既是给司法工作者提出的挑战,也为当代司法工作者成就前所未有宏伟事业提供了良好机遇。“十个始终坚持”的及时提出,为我们指明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方向,就像大海航行中的罗盘针,保证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立场坚定,始终不偏离正确方向。 在延伸审判职能工作方面,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立足执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我们以“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为原则,自加压力,主动出击,把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机制作为近期重点工作之一,努力打造党委领导、法院牵头、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管理格局。我们相继创建了前科封存、校园巡回审判、法制副校长、对失足青少年回访帮教、构筑“双残互励”等工作机制,采取组织判处非监禁刑的失足青少年成立“法雨”志愿者服务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措施,找准失足未成年人的“共振点”、“感化点”,实现最佳帮教效果,赢得群众高度赞誉,树立的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在构建高效执行工作机制方面,我们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能动司法。我们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建立了全员参与的能动执行机制,实现了执行工作“一盘棋”格局:即立案要为审判和执行提供基础、创造条件;审判要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自动履行率,尽量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执行工作要及时反映审判工作成果,形成立案、审判与执行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最佳合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员能动执行实施过程中对三个重要节点实行双重保障:第一是在立案和审理前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两次执行风险告知和财产保全提示;第二是在审判后送达法律文书时和正式立案执行前分别进行两次执行督促程序;第三是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实行穷尽执行措施和不间断执行两次程序保障。通过实行重要节点的双重保障,尽可能地给当事人提供一个无漏洞的权利实现和救济体系,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实行全员能动执行机制以后,我院执行效率得到显著提升,执行天数缩短,当事人讼累减少,有效防范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到位率得到明显提高,今年头五个月执行质效体系排名位于全市10个基层法院前列。 在法院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方位、多角度打造具有人民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从而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为增强内部凝聚力,培养干警高尚的道德情操,我院陆续采取唱红歌、时装秀、文艺汇演、与辖区单位联欢、创办法官刊物、举办征文比赛、为福利院孤残儿童献爱心等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拓展法官视野,提升干警素质,从而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目标。今年头5个月我院共结案2727件,同比增加24.75%,结案率同比提高4.67个百分点,发改案件4件,综合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系统工程,我们不能照搬移植西方或历史上的现成做法,而是要按照“十个始终坚持”的要求,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寻找人民法院的用武之地。在发展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动脑筋,勇于实践,不断摸索,及时总结,坚定信心走中国特色的司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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