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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物业纠纷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张玮 发布时间:2011-05-30 10:18:24
原因:1、业主认识存在盲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缺乏正确的认识,不少业主既不知如何正确地行使权利,又缺乏公共责任意识,导致与物业公司之间摩擦不断,极易产生纠纷;2、物业公司处理问题简单化。一些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停滞不前,不能满足入住业主的需求,遇到问题时处理方式简单粗暴,常常“小事变大”,引发业主不满,双方产生纠纷;3、思想观念错位,缺乏有效沟通。业主和物业公司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各有理解,一些物业合同“含糊其辞”,彼此间缺乏有效沟通,致使不少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从而产生纠纷;而业主群体的分散性和个别性与物业服务的整体性和公共性之间存在不协调性,加大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协商的难度;4、政府部门管理存在一定缺位。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权利义务的监管、规范、引导不够,对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纠纷隐患无法及时有效地予以消除,最终进入司法程序。
对策:1、物业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与居委会、街道、房管部门等沟通合作,建立涵盖政府相关部门、法院、社区、街道等在内的物业纠纷化解联动机制,通过多元、能动地方式有效化解纠纷。2、积极推进物业纠纷诉前调解、速裁与专业化审判相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将物业纠纷纳入巡回审判范围,法官主动到社区上门调解、就地办案,邀请居委会、街道、房管部门和对纠纷情况比较熟悉的居民多方共同参与调解;3、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加大对业主依法使用物业、遵守业主公约、履行缴费义务的宣传教育力度。4、法院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司法服务力度,就物业纠纷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指导物业公司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防止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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