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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小10岁退休遭拒 状告人保局调解定纷争
发布时间:2011-05-18 09:40: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国英 李永居)
黄健年龄被错误地登记小了10岁,导致办理退休手续遭拒。日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在处理这起行政不作为案件,最终以协调方式成功化解这起行政纠纷。
黄健原系泗洪县玻璃厂职工,实际出生于1949年12月5日。1992年左右单位在为其办理档案手续时,因经手人员的疏忽大意错将黄健年龄写成1959年12月5日出生。后当黄健在2009年要求办理退休手续而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保局)提出申请时,遭到拒绝。黄健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全面掌握了解案情,找准矛盾症结所在后在第一时间与人保局进行沟通联系,指出人保局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促使人保局主动履行职责,原告黄健自愿向该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这起因年龄登记错误退休不成而引发的行政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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