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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法院严把“四关”强化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11-05-13 08:58: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立庆)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在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制度保障,严把“四关”,有效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在服务审判、参与大调解工作中提质增效。

    严把“进人”关,优化队伍结构。该院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法院审核上报、人大考核任命”的流程,在全社会公开选拔任命了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党政干部、退休人员、社区干部、知名人士和人民调解员等构成的人民陪审员42名,并对新聘任的陪审员从政治思想、业务技能、陪审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任用机制,严格选拔标准和条件,使陪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严把“培训”关,增强队伍素质。该院坚持“向书本学知识,培训促进步,庭审学技能”的培养模式,通过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法律知识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在培训过程中,既注重专业知识的培训,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既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又注重品德修养的砥砺,突出培训效果。在培训中深入开展“如何服务审判、服务发展”、“争当优秀人民陪审员”的大讨论活动,提高培训质量。

    严把“参调”关,提升队伍能力。该院紧贴审执工作实际和需要,积极组织和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诉讼调解和执行中和解。今年以来,充分利用陪审员生活经验丰富、熟知区域风土民俗、联系社会广泛等优势,广泛开展“调解进社区、进乡镇、进农家、进企业”的“四进”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件;在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中,组织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陪审员,设立专门的调解室,采取“门诊式”接待和“即时调解”的服务方式,化解老难信访案件4件;通过参与“巡回审理”活动,就地就近审理涉“三农”、赡养、邻里纠纷等民生案件35件,当庭调解案件28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严把“考核”关,增加工作实效。该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意见》,明确陪审员职能职责、工作范围和内容、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考核内容涉及陪审案件、参加调解、廉政建设、学习培训、品德操守5大项26个小项,实行百分考核制。坚持逐月考评,季度通报,年终奖惩,实行末位淘汰制,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使陪审员激励奖惩机制更加健全,工作积极性大幅提升,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作用更加明显。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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