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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死亡了如何申请执行
作者:王婷   发布时间:2011-05-11 11:08:1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4条和第235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死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依法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或有法定情形的终结执行。

    但是申请执行人死亡了,如何申请执行呢?无疑,按照相关法学理论以及比照被执行人死亡的相关法律规定,应依法先确定继承人,然后由所有继承人作为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但是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一些当事人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官的解释表示不赞成并拒绝按法律程序确定继承人,坚持要求立案执行。

    作为执行申请方,特别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已死亡的申请执行人系原判决中的受损方,其死亡后,家属极为悲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行又怠于或者拒绝自觉履行判决生效内容,导致申请执行方情绪较激动,对仍需通过一定法律程序或公证程序确认其权利表示不理解,认为法院不近人情,甚至出现闹访等极端行为。

    针对此种情况,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面对此种情况时应如何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法官在释法过程中无法可依,造成当事人对法院的误解与对社会公正的怀疑。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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