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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对新任人民陪审员开展集中培训
作者:常春生   发布时间:2011-05-03 15:02:13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4月25日至29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3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为期五天的集中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商丘中院党组对举办这次人民陪审员培训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海林同志到会并作动员。在为期五天的培训中,商丘中院安排资深法官赵宇明、李清振等五位同志结合理论与长期从事审判工作总结的经验,对参训人员系统讲解了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执行和大调解格局等方面的内容。采用了大量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教学,使得教学更加浅显易懂。各参训人员在学习期间遵守纪律,学习积极性高,善于思考,克服了学习内容繁重,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整个培训教学方式多样,生动活泼。由法官讲,陪审员问,然后共同讨论,每位陪审员都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成果。

    此次培训突出的亮点是:时刻把握国情、省情和市情,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并结合。商丘中院少年庭庭长李清振同志在讲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准确把握国情、省情和市情,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使得参训的陪审员深刻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等五个基本内涵;精心挑选案例,在现实案例的基础上,阐述法律知识。由于此次参训的人民陪审员来自梁园区、睢县和柘城县,在讲授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知识中,商丘中院刑二庭庭长赵宇明同志,精心挑选案例,案例大多发生在上述三个地方,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性;这样就使得参训的陪审员在熟知或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更容易学懂学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庭审观摩与法律讲堂相结合。在此次培训中,商丘中院精心安排了数起案件的庭审观摩,其中包括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刑二庭庭长赵宇明和民三庭副庭长张倩同志认真备课,在庭审观摩过程中,照顾到陪审员的实际法律知识水平,耐心讲授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庭纪律、证据的运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内容。正是这种创新式的培训方式,赢得了在座陪审员的阵阵响声;充分利用上课时间和课外时间进行交流,并将保持联系持续性。负责授课的同志在课堂上和课下与陪审员们进行充分的交流,授课结束时,授课人员以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陪审员,均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大家,并对陪审员们承诺,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与自己联系,自己会及时地解答,以期保持连续性。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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