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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审知产案件
作者:梁晓征 尤清波 发布时间:2011-04-29 14:33:15
4月27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内座无虚席,庄严的国徽悬挂正中,原告河南洁丽洗衣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郑洁丽洗衣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正在开庭。此次庭审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旁听庭审,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网络直播。
该起案件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原告河南洁丽洗衣有限公司主张:原告成立于1996年,经工商机关依法核准的名称为河南洁丽洗衣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已成为省内洗涤业龙头企业,被告成立于2006年,其核准名称为郑州郑洁丽洗衣有限公司,被告成立之初即实行连锁经营,现已达十几家,被告及其加盟店在其经营店面的门头招牌擅自使用原告的字号“洁丽”,使人误认为是原告提供的洗涤服务,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被告郑州郑洁丽洗衣有限公司则认为自己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其法定代表人在原告公司成立之前一直使用“洁丽”作为其所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要求的经济损失也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赔偿。在听取原、被告的诉辩意见后,合议庭总结该案调查重点。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的行为是否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要求赔偿损失50万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并展开激烈辩论。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民事案件公开审理的程序要求进行。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组织召开了人民陪审团会议,陪审团成员就庭审涉及的证据认定、事实认定及案件处理等在民主、公开的气氛中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这些意见将作为人民法院案件处理时的重要参考。之后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对庭审情况发表的意见、建议。人民陪审团参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旁听庭审,并将相关庭审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使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直接监督之下,将最大限度的增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通过这些活动极大的促进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的了解,对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着重大意义。 来源:
郑州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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