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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要求陕西法院年底前实现“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目标
作者:文/贾明会 程晓杰 张娅 图/杨繁   发布时间:2011-04-28 16:36:31


安东为获得“无执行积案法院”荣誉的法院颁奖
    “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一定要紧紧扭住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这个中心,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整治突出问题,盯紧重点法院,全力以赴确保年底所有法院要实现‘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目标”。4月27日,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东这样强调。

    安东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是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本院的执行工作专题进行研究,对创建活动精心制定推进方案,认真督促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各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对创建活动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对于完不成任务的法院及复评不达标的法院,院长、主管院长、执行局长要作深刻检查,承担相关责任。

    安东院长要求,各级法院要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工作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执行每一起案件,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从源头上防止执行申诉信访的发生。要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执行威胁措施落实”活动,积极落实各项执行威慑措施,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要注意收集和固定证据,坚持依法采取措施,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安东院长强调,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治本之策。要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对执行权进行科学配置,对执行实施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风险防范,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防止执行权的滥用。要切实加强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监督,自觉把执行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干预办案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执行的公信力。

    安东院长要求,各级法院要始终把执行队伍建设作为整体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教育执行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要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因违法执行、消极执行等引发信访尤其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执行人员的责任。

    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治国对去年全省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了今年的执行工作。对去年省法院受理的324件执行申诉信访案件进行了剖析和通报,提出了对策建议。省法院副院长顾德镳宣读了对全省67个无执行积案法院的表彰决定。

    会议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表示,要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加大贯彻落实力度。

    据悉,去年以来,在全省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围绕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67个法院实现了无执行积案的创建目标,超过原定目标15.8个百分点,执行案件结案率同比提高2.23个百分点、实际到位率同比提高15.79个百分点,执行申诉信访工作取得了全国排位第三的好成绩,为陕西省法院赢得了荣誉。

    会议由省法院副院长顾德镳主持,省法院执行局中层以上领导及相关人员和来自全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主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 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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