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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破坏外婆墓地 舅舅不依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1-04-28 11:16: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晓凤)   本来是血浓于水的舅甥关系,却因为坟边的一块土地闹起了纠纷。日前,在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莫某与黄某最终握手言和。

    原告莫某是被告黄某的舅舅,16年前,莫某的母亲即黄某的外婆去世后安葬在黄某家的地里。后此地因修建村道公路而收归集体所有,在办理承包土地登记时没有给黄某家登记。因黄某一直在外务工,根本不知道土地已归集体所有。当黄某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土地被集体收走,并没有给予任何的补偿,于是便强烈要求对墓地两侧的土地进行耕种。在黄某的强烈要求下,村干部把该地添加进他的承包土地登记表中。登记土地意味着黄某可以合法耕种外婆坟地两侧的土地。舅舅对此强烈反对,不让黄某耕种。黄某于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间数次破坏外婆的墓地,导致12棵柏树毁损、拜台损坏和坟头的石头被推倒。无奈之下,舅舅将黄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黄某恢复墓地原状。四川省营山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并判决黄某恢复墓地原状,但生效判决后黄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该院执行局接到执行申请后,迅速分析案情,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黄某做工作,但黄某就是不接受,刻意躲避。4月26日,该院执行局局长李骏带领6名法官亲赴消水镇峰台村墓地现场察看。时值梅雨季节,道路泥泞,山路崎岖,执行人员到了现场后顾不得喘口气便立刻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在听完了到当事人基本情况以后,李局长就耐心做起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农村风俗到伦理亲情再到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对自己不孝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后悔,并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栽树和修复被自己损坏的坟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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