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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五项措施推进2011年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25 15:26: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燕)   为进一步推进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工作,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召开执行工作专题会,对2011年执行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会议确定2011年执行工作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目标,对照创建标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执法办案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着力提升法院公信力,构建和谐执法环境。

    具体措施是:制定落实执行局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从内务管理着手推进执行工作;实行小组工作制度,结合执行局经常需要下乡办案岗位特点,为了提升办案效率,将现有执行人员分为两组相对固定地开展工作,但分组不分家,两组之间彼此是后盾、是依靠;落实法庭联系制度,由执行局局长唐世奎联系大兴、黄华法庭,副局长缪文旭联系莲峰、桧溪法庭,联系领导负责审签所联系法庭的执行法律文书并进行执行业务指导,实现执行局和四个基层法庭的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均衡发展;强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工作,由执行局副局长具体联系,执行人员协作配合为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提供有力保障,以此推进我院诉讼案件的当庭兑现率、调撤率的提升和减轻执行工作压力,切实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案件互查制度,干警所办结的案件在交局领导审签前,必须相互对案件卷宗进行全面、逐字逐句的检查并补正,在执行局内部设立案件质量关卡,避免卷宗带“病”入档。

    刘副院长在认真听取执行局工作研讨后,对执行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要强化谋事布局意识,对全院执行工作全盘考虑,统一规划,统一抓;要强化学习,特别是对执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加强执行分权用权的管理,执行局是多个部门一套人员,各部门之间既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又要有相互协作、配合;要把各项执行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执行制度解决一批案件;要加大执行救助、提级执行力度,多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多方面、多渠道捕捉执行工作新亮点;要强化安全意识,要认识到执行工作与诉讼案件的差异性,要避免当事人过激的行为伤害执行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意识,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沟通,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执行工作。

    孙馨院长要求全体执行人员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精神,顶住各种执行压力,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团结协作,起表率、树形象,齐抓共管,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会议为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细化了措施,凝聚了人心,为全院执行工作打了一针强心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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