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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出逃规避执行 弟弟担保为兄还债
发布时间:2011-04-19 09:13: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志伟)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全力打好执行攻坚战。对长期外出躲避、假离婚、恶意串通转移财等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摸底排查,拉网作业,集中攻克。日前,该院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恶意出逃规避执行,弟弟担保为兄还债的案件。
1999年5月份,胡某为翻盖新房从生意合伙人李某处借款2.5万元,打有欠条一份,但没有约定还款期限。2007年两人关系变僵时,胡某断断续续还了李某1.3万元,剩余款项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李某将胡某起诉至法院。在庭审过程中,胡某开始辩称自己不欠李某的钱,后又称已把欠款全部还清,即使没有还清也已超过诉讼时效了。法院经审理查明,胡某自2001年9月至2007年3月共计还款1.3万元,李某打有一式两份的收据并有两人签名捺印,于是判决胡某应在五日内偿还李某欠款1.2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因胡某未履行义务,李某于2008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得知胡某一收到法院判决书就已卷起铺盖锁上大门离家而去,只好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经李某同意,依法对其悬赏执行。直至今年清明节,胡某外出回家被知情人举报,执行员才得见“庐山面目”。胡某称自己没钱,外出几年只能维持日常生活,没有一点结余。执行员依法对胡某进行人身搜查,在其衣兜里搜出一张银行卡,见无法隐瞒,胡某才配合执行员将里边的5千元全部取出。对剩余案款,其弟胡民自愿担保。胡某离开法院后的第二天便又匆匆外出不知所踪,执行员找胡民进行执行。通过耐心地做思想工作,最终胡民将剩余案款及利息如数交到了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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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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