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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申请执行人给法院写来感谢信 “感谢法官,让我十年的怨气消失”
发布时间:2011-04-18 10:05: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陶蕾)
“感谢法院为我将十年的救命款执行到位,感谢承办法官千方百计把不能办成的事办好了,让我的十年怨气得以消失……”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申请执行人的来信。
那是2001年2月,刘某被罗某驾驶的摩托车撞致十级伤残,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刘某遂将罗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罗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2777.04元。判决生效后,罗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罗某外出下落不明,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刘某便向法院申请发放债权凭证。法院于2002年11月18日终结该案执行程序。刘某因家庭困难,加上受伤未得到及时赔付,便向银行贷款10000元用于治疗。刘某十分渴望赔偿款能早日兑现,但他知道罗某家也十分困难,多年来没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生活的艰辛、银行的欠款使刘某走上了信访之路。区法院院长了解后,认真倾听了他十年来的苦痛经历,并重点督促该案。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刘某讲法说理,随后刘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对罗某进行“四查”后,发现他无存款、无房产登记,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把此情况告诉了刘某。刘某很激动:“我被撞成了残疾,不能因为他没有财产就不负责了,不赔偿就把罗某拘留起来……” 法官考虑到刘某年纪大了,因车祸致残,还有欠款未还,心情很沉重,慎重地对他说:“我们一定努力寻找罗某,争取让他勇敢地面对。请您回家等消息吧。”刘某望着法官,带着希望离开了法院。第二天,法官们在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帮助下来到了罗某家。罗某家确实很困难,夫妻俩一直在外打工,年迈的母亲和两个孩子住在一间土瓦房里,这间瓦房还是罗某父亲去世前留下的。法官们马上再次把情况反馈给刘某。刘某觉得他十年的等待不能就这样落空。 接下来的日子里,执行法官在刘、罗两家来回奔波,希望以法官的良知、真诚感动刘、罗两家。功夫不负有心人,罗某的母亲主动联系到他。法官在电话里不断地做思想工作,劝说罗某不论多困难也要担起这份已逃避了十年的责任。罗某表示很愧疚,但是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刘某于是对承办法官说:“我们都很困难,你们当法官的也尽心尽力了。如果罗某愿意近期偿还,我自愿放弃这十年来近万元的利息。”罗某很感动,决定回家承担责任。 三天后,罗某带着东拼西凑的12800元来到了法院。刘某和罗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款当即兑现。申请人十年的积怨终于消失,被执行人十年的逃避也终于结束。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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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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