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泉山法院审执对接力争第一时间实现群众权益
发布时间:2011-04-15 16:47:08


泉山法院执行一起案件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旭东 李传武)     今年年初以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把涉及民生的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减少群众讼累,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泉山法院的具体做法有:增强启动执行程序的主动性。该院下发《关于能动执行工作的规定》,规定案件审理终结时审判人员要向权利人征求意见,了解其是否同意在对方拒不自动履行义务时由法院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并在《移送执行确认书》上签字认可;

    主动跟踪案件审后效果。该院规定凡涉及濒危企业、下岗工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受害人为弱势群体的案件,审判人员要在审结后的半月内主动与原被告联系,了解服判息诉和自动履行情况,并将信息登记汇总。

    简化执行程序,一旦发现上述案件未自动履行即移送执行局进入执行程序,无需权利人再次申请。

    实行审执对接,审判庭每周将涉及民生的案件及审后情况汇总一次通报执行局,执行局逐一与权利方联系,征求执行意见,了解执行线索,在第一时间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群众权益。

    便民执行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缩短了执行天数,减少了当事人讼累,也有效地防范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到位率得到明显提升。据统计,该局第一季度共执结民生案件253件,执行到位标的1775.33万元,平均执行天数7.16天,质效体系排名位于全市10个基层法院之首。

    便民执行在提高执行质效的同时,也获得了群众的赞誉和社会的好评,该院今年以来共收到表扬信和锦旗16封(面),执行局还被评为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市十佳政法标兵单位。

    评论

    “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胡锦涛)”。如何发挥能动司法的主动性、服务型和高效性,让群众体会到司法改革的成果,感受到人民司法的人民性特征?泉山法院的便民执行做法就是一份出色的答卷。

    泉山法院针对基层法院工作特点,抓住“执行难”、“立案难”的牛鼻子,自加压力,主动出击,改“坐堂等案”为“上门办案”,变“被动消极”为“主动服务”,宁可法官多跑路,不让群众多犯难,体现出一心为民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赢得人民群众的欢迎,不仅提升了自身的工作水平,也成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举措。

    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好地回应全体人民,是“十二五”的工作重心,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使命。我们面对的是特殊的国情和特定的人群,破解的也是前人所未曾遇到过的司法难题,因此就更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方法,开拓思路,勇于实践。泉山法院的便民执行之路虽然只是刚刚起步,但只要矢志不渝地坚持为民司法的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走能动司法之路,就一定能结出更丰硕的成果。(若颦)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