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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委牵头22家单位联手立体式阻击老赖
发布时间:2011-04-13 15:29: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林劲标 黄志庆 黄延丽)     据4月12日佛山市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佛山市委将成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行指挥中心,牵头22家职能部门从消费、出行、经营、信贷等方面立体式、全方位撒下执行天罗地网,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赖了白赖”挑战法律底线

    2005年6月,家住佛山市禅城区的禤兴夫妇因装修住房需要,向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市分行抵押贷款7万元。拿到款项,两人舒舒服服住进新房后便把还贷的事抛之脑后。银行无奈将两人告上法院。

    判决生效后,禤兴夫妇既不主动还款,也拒不配合法院。他们甚至放言公然挑衅司法:“赖债”最多也就是拘留15天,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法院虽然对禤兴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社会上有着与禤兴一样心态的被申请执行人太多了,他们都抱着赖了白赖的侥幸心理跟法官玩捉迷藏,甚至公然对抗法院执行。赖债者付出的违法成本太低了。”佛山市中级法院院长陈陟云告诉记者,绝不能让违法者从违法行为中获利,一旦赖账者得逞,将有损社会诚信体系,最终将伤害法律的根基。据悉,佛山两级法院年结执行案近4万件,占全省执行案件总数的1/7,标的约100亿元,而实际执行到位率仅为40%,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不足50%。

    记者看到佛山中院关于执行工作改革的调研报告中提到,产生执行难问题的原因主要有: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执行联动机制联而不动、不履行义务的成本太低、部分领导或部门对执行案件的不当干预以及法院内部机制等。对此,佛山市委副书记杨晓光坦言:一直以来,不少部门认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法院的职责,协助法院执行是额外的负担,因此对协助执行抱有消极应付的态度,甚至还有极个别单位从部门利益出发,人为设置障碍妨碍法院执行。

    “‘执行难’不单是司法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不能单靠法院一家孤军奋战。只有通过建立综合治理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杨晓光指出。

    据了解,自2009年开始,从中央到地方都普遍建立了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的执行联动机制,而实际执行效果并不明显。主要问题有两个: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难以有效统筹整合各种资源;缺乏执行联动机制的相关配套措施,导致法院与各协助执行部门联而不动。佛山市委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将为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进行新的探索。

    党委坐镇指挥力破执行难

    今年4月1日,佛山市委常委会专门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成立佛山市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和市中院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纪委、组织、宣传、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局、国土局等22个职能部门负责人。《意见》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协助法院执行中的具体职责。

    执行指挥中心将设在领导小组并由其直接领导,专门统筹和协调法院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执行联动事宜,并对各协助执行部门进行总结评议,向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出具考核意见,对因怠于履行职责或者配合执行不力的成员单位进行问责。由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讨论法院执行工作,配备如此高规格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在广东尚属首次,在全国也十分罕见。

    在具体的联动措施上,《意见》主要实现了三大突破:建立社会信用机制、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和建立一站式信息查询。

    《意见》把建立执行征信系统和债务人公示制度作为突破口,建立执行失信信息的管理、发布、共享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收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失信信息,并在佛山政务网、佛山企业信用信息网、金融征信系统中公布被执行人“黑名单”供查询,使失信的被执行人难以进行借贷、融资、招投标、商贸等经济活动。

    《意见》要求公、检、法三家相互协作,切实加强执行惩戒力度,共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同时,通过限制或禁止“赖债者”在星级以上酒店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车辆、租赁高档写字楼等高消费行为,挤压被执行人的逃债空间。

    《意见》要求建立被执行人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公安、银行、国土等部门将涉及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登记的信息网络接入执行指挥中心,或者设立网上查询快速通道,实现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一站式”查询。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通过电话跟踪定位手段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去向。

    《意见》还特别强调,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部门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司法建议函后,不得进行实体审查,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拒绝采取相应措施。《意见》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带头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决,不得以批条子、打招呼、定调子等方式干扰执行。对于具有党员、公务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如经查实有妨碍执行或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形的,组织人事部门会通过诫免谈话、函询等形式督促其及时纠正,纪检监察部门还将视情节决定是否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对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佩华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说:佛山在市委领导下一揽子解决执行难的大工作格局,其规格之高、阵容之大值得全省学习,这些执行工作体制与机制的构建,对于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都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

    为配合《意见》实施,佛山市还将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问题的实施细则》、《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这些文件一旦施行,将对老赖撒下天罗地网,形成全方位高压态势,尤其是有能力而拒不执行者将可能面临刑责追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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