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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的昭示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1-04-13 14:49:18


    《东京审判》无疑是一部优秀的国产电影。最初,我是抱着探讨法理的设想去观看它的。但随着侵华日军暴行镜头的一一展现,我在感到毛骨悚然的过程中,早已忘却了自己走进电影院的初衷,并由此得到许多深刻昭示。

    昭示一:东京审判是迟来的公平和正义。二战结束后,反法西斯同盟国家根据《联合国宪章》精神在东京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始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这是正义对邪恶的胜利,是侵略者的必然下场。但这毕竟又是迟来的正义。众所周知,自“9.18事变”以来,日本侵占中国东三省,对中国民众极尽烧杀奸淫之兽行,这已是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公然挑衅和其他民族人权的肆意践踏。而当时所谓的“国联”还居然呼吁双方互相克制,建议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纠纷!这不仅令人匪夷所思,而且也给以“礼仪之邦”自居的国人上了一堂生动而又血淋淋的教育课:你们想要公平和正义,那就拿出令人生畏的大棒吧。可中国人不但在当时没有“大棒”,就连内部纷争都不能解决,被人讥为“东亚病夫”,也就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日军疯狂地表演他们的杀人魔法。我们以数千万人的生命和无数财富的被掠夺为代价,在熬过漫长的15年后,才等到侵略者被推向审判台的这一天,代价之大,不但令人难以置信,而且国人丝毫没有喜悦。毕竟沉重多于胜利,残酷高于轻松,善良的中国人再次感到了被愚弄的滋味。

    昭示二:弱国没有外交,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如同一战结束后中国作为战胜国依然要割让领土一样,二战结束后中国的境遇仍没有多少改观。据史料记载,同盟军总部在组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时,中国作为联合国发起国成员之一,世界巨头根本不屑与中国协商审判战犯事宜,这体现了当时中国政府的弱小和不被重视。而《东京审判》中对于法官位置的排列、被告人及辩护律师要求全部法官回避换成美国法官、日本民众对中国人的辱骂和挑衅等镜头的描述,无不表明弱国不仅无外交,而且没有任何权利可言!这是历史的悲剧,更是国人永远的心痛!

    昭示三:弱国没有真正的审判权。按照《远东国际军事宪章》的有关规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有权通过表决对战犯判处死刑。影片在描述对战犯是否科以死刑进行表决时,印度、新西兰等国的法官无视中国法官的审判意见,极力反对对东条英机等甲级战犯科以死刑,认为判处死刑有悖人权精神。殊不知,即使是在今天已取消死刑的英国,在当时的国内刑法中,还是规定有重罪,并可以科以死刑,更不用说其他现在仍保留死刑的国家。那么,在日本的滔天罪行面前,不同意科以死刑的法官又是基于什么法律或法理依据呢?唯一的答案只能是:就是盟国对中国的蔑视,对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公然歧视。其内在的逻辑就是,在本国内,一个国民被谋杀,谋杀者可以被判处重罪并科以死刑,但是,在沾满上千万中国人民鲜血的刽子手的审判上,就可以不科以死刑。这简直就是强盗逻辑。正是在这种强盗逻辑的审判观点的支持下,罪恶累累的东条英机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反而认为自己的行为代表了国家和民族,该审判的应该是整个日本民族。于是,那些没有被判处极刑的战犯从1950年以后理所当然地被陆续释放,东条英机等14名甲级战犯和2000名乙级战犯的牌位顺利地移入靖国神社被日本国民顶礼膜拜。也正因为如此,日本至今仍不承认自己侵略的罪行,居然还归罪于中国人心胸狭窄,报复思想严重,可谓荒唐透顶。

    落后就要挨打,伟人曾如是说。《东京审判》在鲜活地展示远东国际审判这一重大历史史实的同时,无时不在警示人们:国家的强大才是公平和正义的坚实保障;没有国家的强大,依靠所谓的审判追求公平和正义,只能是纸上谈兵,自欺欺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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