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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司法核心价值观 努力实现一流目标
作者: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智 发布时间:2011-04-12 10:15:14
2011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乡法院工作实现全市一流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围绕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委满意,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围绕“以管理促公信,以服务争地位,以创新谋发展,以高效创业绩,以廉洁树形象”的工作理念,以“化解矛盾、能动司法、创新管理、服务群众、提升能力”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抓执法办案促和谐。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发展大局。 刑事审判要立足“和谐安乡”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严厉打击涉恶犯罪、“两抢一盗”与毒品犯罪等,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安全感。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惩治腐败。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审判实践,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 民商事审判要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为“工业安乡、和谐安乡”服好务。要大力为重点工业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规范投资行为,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依法保障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卫生纠纷、投资纠纷、金融纠纷及涉农纠纷等案件,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保障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提高调解率,确保达到上级法院要求的目标值。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下大力气做好判后释疑工作,提高服判息诉率。 行政审判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要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群体性行政案件的审理,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要重视行政协调,提升协调撤诉率。继续以安乡大道、中医院、工业园、体育馆等建设的后续工作为重点,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全力支持配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年内力争完成每乡镇1至2起社会抚养司法征收案件。 执行工作要积极落实“规范、优质、高效、权威”的工作思路,力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继续紧紧依靠人大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推进人大常委会决议落实,深化执行“清积”工作,综合化解执行难题,不断加大执行和解力度。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举报有奖、曝光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努力做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继续启动联动威慑机制,注重借助外部力量形成合力,优化执行工作环境。 二是抓审判管理提质效。审管办、各业务部门要认真研究省院绩效管理设定的各项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创先争优。 严格执行精细化考评。我院的精细化管理模式,经过三年的摸索前进,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今年,综合部门要根据以往考评中存在的不足,作一些有针对性的改进,修订。科学设定并重点监控案件审结率、执结率、服判息诉率、发回改判率、调解率等核心指标和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等。 强化审管职能。审管办要更新管理理念,明确目标,保证审判权的公正、高效、规范行使。 探索建立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如案件质效评查长效机制、数据分析通报、专项调研等。在加强日常评查、通报的基础上,要将管理重点放在分析、讲评、督导上,放在解决重点问题上。要加强案件实体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组织剖析、讲评,拿出整改意见,督导问题解决。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不超审限。继续强化主管院长、庭长的审核把关责任,切实提高审委会研究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今年,主要司法绩效指标确保全市前三名。 三是抓队伍建设塑形象。围绕“抓班子、带骨干、树标杆、抓惩戒”的导向,抓好队伍建设。县里会落实班子成员测评排位制度,班子要带好头。中层骨干是纽带、桥梁,干部作用的充分发挥,中层骨干功不可没。中层骨干要“用心想事、用智谋事、用力干事”,要敢于担当,带好队伍,要以一流的工作争地位。要树立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能够吃苦耐劳的先进,对先进典型要进行大宣传、大表彰、大奖励。通过先进典型引路,提升每名干警的创先争优意识。 继续开展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中央政法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与“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新变化、新气象。我们将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瞻仰革命旧址,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进行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中院党组决定将“文化建设年”作为今年全市法院的主题年活动。我院在工作中要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分管院长、各庭室局队要积极配合,制订出既有法院文化共性,又有安乡地域特点、人文特点的安乡法院文化建设的方案并付诸实施。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按照“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为推动审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证。围绕“学习型安乡”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庭室、学习型党支部,推广法官学校、中层法官论坛,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创新业务竞赛形式,在继续开展调解技能、优秀审判长、书记员、合议庭、裁判文书评比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其他业务竞赛形式,在全院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让优秀群体不断壮大。 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市政法委“六个严禁”、“十条禁令”的规定,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从严治警的“四个一律”要求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各项规定。继续推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官形象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及时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继续加强和完善法官形象监督员和执行形象监督员制度,配齐配好监督人员。加大对个案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情形,确保队伍的主流价值观不变,确保队伍 “零违纪”。同时进一步落实好从优待警的各项规定,县里有政策的补贴、奖励,党组想方设法保证落实到位,干部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政工部门要认真负责,积极协助解决。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干部队伍的心理压力,着力保护好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是抓精细管理促规范。通过“完善制度,熟悉制度,落实制度,兑现制度”来促进审判、执行的规范实行。 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我院的规章制度要按照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三大类进行一轮修订整理,出台2011年岗位目标考评办法,并下发到各庭室局队。制度修订完善后,要专门组织学习,通过全院集中学习、庭室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加深对制度的了解,推进制度执行。政工室及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让全院干警真正做到知规熟规守规,形成“制度管院”的良好格局。 加强政务管理工作。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加强与上级法院相关业务联系部门的协调沟通。大力提升上报信息质量,更好地发挥信息服务决策功能。要认真开展政务督查,加强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事项办理,提高满意度。要继续抓好机要保密工作,确保无失泄密事件发生。进一步规范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对不及时归还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督导。 抓好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政法专项经费和地方财政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夯实基础设施。用好、管好专项经费,改善司法装备,改善办公环境,完善车辆管理和接待制度,努力实现“安全、保障、节约”的目标。 加强机关管理。去年,全国法院发生了多起恶性事件,因此,我们务必进一步强化自身防范意识,加强机关安全保卫,确保庭审活动安全、当事人诉讼安全、法官自身安全、机关办公安全。要充分发挥安检系统的作用,切实管好门禁系统,严格落实来访登记检查制度,严禁当事人随意进入办公区。要建立旁听登记检查制度,严肃法庭纪律,严禁旁听公民进入审判区。要加强法警技能训练,加强日常机关巡逻,提高值庭、押解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改善和规范食堂管理,保证干警工作用餐。保持机关卫生的整洁,让我们的工作环境更加舒适。行装室对院机关,办公楼的公共卫生要检查督查落实,各位干警要有保洁意识。 五是抓正面宣传营造氛围。我院工作要获得良好发展环境,树立公正司法良好形象,赢得社会的理解和认可,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外联络沟通。按“突出重点、呈现亮点、紧扣重点”的原则,大力宣传我院的先进典型,充分报道我院为满足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的好做法,好经验,使政法工作的宣传深入人心。要把握法院工作规律和新闻传播的规律,不断提升法院宣传舆论引导水平。利用和搭建好平台。利用好各级法院网站、平安常德网、安乡政府网、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的宣传作用,利用好县委政法委在安乡电视台开办的《政法天地》、市委政法委在常德电视台开办的《常德政法》专题节目、中级法院在常德日报、常德民生报开办的专栏及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在经费允许的情况,建立自己宣传的平台。积极配合四月份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办公室要根据县政法委的方案制订计划。加大宣传稿件质量,多出经验,典型做法的文章。各庭室局队要积极提供素材,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力争文章上台阶,上档次。今年,各庭室局队的稿件任务要有所增加,根据稿件的质量和档次,在考评中要拉开距离。加强对乡镇、居村的宣传力度。三个法庭要配合刑庭将死刑布告、重大案件审理的通告张贴到辖区乡、镇、村显要位置,突显司法权威,净化社会风气。通过正面宣传,让社会更加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抓司法为民创满意。要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机制和措施,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对弱势群体进行诉讼引导,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回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年后组织一次群众观念的再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院干警的基层大调研,特别是民、法庭,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做到人人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积极打造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强立案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涉诉信访工作,按照“事要解决,人要稳控在当地”的要求,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到位。 大力推广巡回审判。积极倡导“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深入基层群众,每个法庭每年必须选择3件典型案例就地开庭、调解,同时予以法制宣传,以解决偏远地区群众诉讼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特别是在校园巡回审判、法制宣传上要有突破,形成影响。 加大与乡镇村居社区的沟通联系。各庭室局队要担负起了向广大农村、农民群众宣传法制、竭力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的任务。因此,在工作中要注意与辖区党委政府深层次的交流,参加综治例会、重大事务协调会,将法庭工作融入辖区党委、政府的具体司法事务,切切实实为辖区乡镇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从而争取工作的主动。 加强民意沟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的沟通联络,妥善解决审判工作中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高度负责,尽心督办。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转来的批示和交办件,坚持做到抓紧、抓细、抓彻底,让人民群众满意。通过裁判文书上网、跟踪回复网络意见、问卷调查、案件回访等方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满足群众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地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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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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