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文化> 文学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颐和园情思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1-04-08 16:14:28


    国庆六十周年的金秋,因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的学习培训,我有幸到了首都北京,顺便游览了颐和园。

    颐和园是我国迄今保存最完整的御苑之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山脚下,其前身是清漪园,始建于大清乾隆时代,即1750年,前后历时14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慈禧太后耗费白银400余万两,将其修复并改名为颐和园。其面积290公顷,其中四分之三为水面。据导游小姐介绍,乾隆皇帝继位前,在北京西郊一带,已建起了四座大型皇家园林,从海淀到香山这四座园林自成体系,相互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中间的“瓮山泊”成了一片空旷地带,乾隆决定在瓮山一带动用巨额银两兴建清漪园,以此为中心把两边的四个园子连成一体,形成了从现清华园到香山长达二十公里的皇家园林区。

    颐和园素有“东方第一皇家园林”之盛誉,共有点景建筑物百余座、大小院落20余处、古建筑3000余间、古树名木1600余株。坐镇东南的长廊最有名气。廊上有1400多幅彩画,长700余米,雕栏画栋,美轮美奂,极为精妙。其他引人注目的景点有庄重浑厚又富丽堂皇的佛香阁、风姿绰约的玉带桥、妖娆妩媚的知春亭和碧波荡漾的昆明湖,它们与长廊、石舫、苏州街、十七孔桥、谐趣园、大戏台等成为家喻户晓的代表性建筑。从整体上看,颐和园集传统造园艺术之大成,借景周围的山水环境,饱含中国皇家园林的恢弘富丽气势,又充满自然之趣, “虽由人作,宛自天开”,规模宏丽,气势恢宏,不愧皇家气派。

    如果仅从建筑艺术和美学的角度来看,颐和园确实无愧园林的瑰宝。漫步在巧夺天工的古迹中,我情不自禁地为中华民族有这样绝伦无双的古建筑感到由衷自豪,但一想起围绕颐和园所发生的那一幕幕不堪回首的往事,又为民族的创伤感到分外沉重!

    查阅史料便知,颐和园的修建源于圆明园的焚毁。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愤怒地指责为强盗的英法侵略联军,一把火焚烧了有“万园之园”美誉的圆明园,也焚烧了大清帝国的自傲和唯我独尊!辛酉政变后,攫取了中国最高统治权的慈禧太后,面对列强的咄咄逼人之势,不思进取,反而意欲大兴土木,重建圆明园。因为在她看来,圆明园有她和咸丰皇帝的浪漫情缘,是她爬上权力巅峰的摇篮。无奈朝中重臣以国事弥艰群起反对,恭亲王奕訢为此差点掉了脑袋。在慈禧的淫威下,众大臣最好退而求其次,建议修复颐和园。于是,当那个只知寻花问柳的同治皇帝驾崩后,在国库入不敷出的窘境中,尽管反对派以经费紧张借故拖延开工时期,但慈禧一方面仿效汉灵帝刘宏私设小金库和广开贿赂的作法,在宫中处心积虑地筹集建设资金,一方面又威逼利诱挪用海军经费,刻意为修建颐和园做各种准备。

    历史的机遇总是垂青有准备者。就在慈禧大兴土木之际,东瀛小国日本却全民捐款购买军舰,追加海军军费,意欲称霸亚洲,中国则首当其冲成其窥觑目标。不少有识之士为此忧心忡忡,大声疾呼,建言献策。大清帝国许多重臣也很快意识到日本的野心,立即上奏增加对北洋水师的财政拨款,购置军舰,保持海军发展势头,藉以维持远东海军现有的平衡格局,以防日本的扩张侵略。但遗憾的是,当1000万两白银筹集上来后,慈禧绕过诸大臣,派心腹手持上谕直接找到海军衙门,狮子口大开,一下卷走300万两白银。身为帝师的翁同龢作为户部主管,因为私心,在对海军的拨款中横挑鼻子竖挑眼,一再拖延,使本已捉襟见肘的海军军费更是雪上加霜,以致舰船不能得到正常维修,枪械不能及时更新,甚至出现了为应付检查而用沙子充填炮弹的闹剧,其结果可想而知。而慈禧不但了却自己建园颐养天年的心愿,还饱中私囊了数百万两银子。

    颐和园如期完工了,但甲午海战失败了,而且败得一塌糊涂。邓世昌、刘步蟾等民族英雄血洒海疆,在错误的时代里演绎了一幕悲壮,国人欲哭无泪!有史学家指出,甲午海战的败象早在慈禧挪用海军军费时凸现,尽管胜败乃兵家常事,但几亿中国人为满足慈禧一己私利付出的代价实在难以言表:割地不说,仅2亿两巨额赔款,连同利息在内,大清全体国民不吃不喝亦要四年多才能偿还清楚!至于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言述。

    颐和园如期完工了,但国家民族从此陷入了灾难的深渊,风雨飘摇的大清帝国真正走向了死亡。勤劳柔顺的中国人,又一次被狡诈的历史所嘲弄,遗臭万年的那拉氏慈禧在死后被军阀掘了坟墓,这是她生前恐怕没有预料到的,也算是对她祸国殃民的报应吧。

    颐和园如期完工了,它比圆明园要幸运,躲过了焚毁之劫难,但它身后所铭记的悲惨记录,不仅成了国人挥之不去的郁郁心结,而且也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落后必然招致挨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经磨难的古老民族能否不重蹈覆辙,这是每一个国人必须要时刻深思和牢记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