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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二)
作者:聂喜保   发布时间:2011-04-08 11:03:40


    同窗相邀与,再游桃花源。

    山高林木秀,岭峻溪水欢。

    秦人成商贾,桑田作游园。

    陶令身后事,覆地又天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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