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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 让逝者得以安息 亲人得以慰藉
发布时间:2011-04-06 14:27: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志伟)   在清明节到来之际,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通过划拨存款方式强制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让逝者得以安息,让死者家属得以安慰。

    2003年6月5日,宋某驾驶小型货车由西向南右转,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使,两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及电动车毁损,后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部门认定,宋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经审理,法院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家属共5万元。2005年2月份,宋某服刑期满出狱,张某亲属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立即向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当时,宋某态度积极,对死者亲属也十分同情,但称自己刚刑满释放无履行能力,会马上找工作好好干活,尽快进行赔偿。谁知,一晃六年过去了,宋某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家中除了三间破旧房屋外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的家属在遭受巨大精神打击的同时,死亡赔偿金还迟迟拿不到,不免产生悲愤情绪,以致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而执行人员的工作从未放松过,他们每逢节假日都会到宋某所在地调查,但得知其从未回来过。

    2010年,河南省高院出台了有关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号的通知,各法院将欲查询的材料统一逐级报送到省高院,由省高院委托郑州某银行集中查询。执行人员立即将宋某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报送上去进行查询,几天后省高院将信息反馈回来,得知宋某在邻省某银行开立过一账户。2010年11月2日,执行员即刻驱车去当地银行查询详细情况,近一年的交易记录说明,宋某账户内不定期有钱打入,少则几千,多至几万元,随后便取出,现账号余额仅有百余元。执行人员未曾多想,在银行不能限额冻结的情况下冻结了宋某的账号,为期六个月。今年3月25日,一笔6万元的汇款打进了宋某被冻结的账户内,法院依法及时划拨了5万元赔偿款。

    4月2日下午16时,四位申请执行人手里捧着法院给开具的现金支票,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连声感谢执行法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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