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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落实“五项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11-04-06 08:47: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敏)   今年以来,为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进一步巩固清积活动成果,改善执行环境,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五项措施”,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确保执行到位。

    该院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对所有新收案件及筛选出来的重点案件,凡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在执行中控制财产的案件,均以正式文书的形式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如有拒报、谎报,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选取一些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的“老赖”在电视、报纸上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出境。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违反“限高令”者,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打击一批拒执犯罪。密切联系公安、检察等部门,对有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故意毁损、隐匿、转移财产的担保人或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的协助执行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联合公安、国土、房产、银信等部门,共同协助配合,最大限度的深挖财产线索,确保执行到位。

    今年1至3月,全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80余件,已执结73件,执结率达到91%,执行实际到位率达到98%以上,执结老案、积案10余件,“无积案法院”目标逐步实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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