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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法院荣获“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
发布时间:2011-04-02 10:46: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路世荣)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7个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华县人民法院名列其中。

    2010年4月,陕西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华县法院在该县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采取得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使创建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去年年底,省高院、市中院多次组织了检查验收,对该院在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该称号是华县法院继荣获该县“先进政法单位”之后的又一更高、更大殊荣,标志着华县法院在民事执行工作中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争创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奠定了良好基础。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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