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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11年执行攻坚战拉开序幕
发布时间:2011-03-31 16:23: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军 赵歆)   日前,河南省焦作市召开执行工作会议,转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并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信访攻坚年”活动。市委政法委书记原振喜就2011年执行工作提出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累、执行软问题,努力开创全市执行工作新局面,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此次会议。针对目前存在的被执人消极执行和部分干部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协助不力等问题,焦作市委政法委在会上转发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

    该制度规定,各乡(镇)、村(街道、社区)要设立执行联络员,充分发挥基层优势,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形成县乡村协助执行网络。执行联络员主要职责是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促成执行和解、避免执行冲突、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同时,执行联络员又是执行监督员,有权对执行人员执行行为进行监督。焦作中院院长江金贵介绍说:“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特别是各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大部分被执行人在农村,由农村基层组织领导或群众威信高的人担任执行联络员,十分有利于案件的妥善执结。城市社区的案件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人员流动大,财产线索隐秘,被执行人难以寻找,在每个街道或社区设立执行联络员,由街道、社区或办事处承担,对城市社区案件的执行将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会议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信访攻坚年”活动,六类案件成为重点关注对象:中央政法委与各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最高人民法院转办的,省法院督办、接访的,省市信访联席办转办的,市法院督办、接访的,各级法院院长批办、督办的。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经审查确实存在违规执行、消极执行或故意刁难当事人等违法违纪问题的,相关法院对督办意见顶着、拖着不办或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引起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法院将启动问责程序,移交评查问责办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市委政法委书记原振喜就如何做好2011年执行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处理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多元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真正形成执行工作合力;要勇于克难攻坚,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上下功夫,力争在今年9月份前将2010年以前的执行积案全部执结;要加大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以抗拒执行为耻、配合执行为荣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遏制执行环节的腐败行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相如、政协副主席周备峰、市政法委副书记尚在军以及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执行局长等70余人20个联动单位出席了会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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