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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助力化纠纷 三年积案一朝清
发布时间:2011-03-31 10:36: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愈才 李淑军)   3月30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下,顺利执结了一起拖延三年之久的伤害赔偿案件,权利人宋某领到赔偿款后,对人大、法院和政府干部深深鞠躬致谢。

    发生纠纷的宋某与小袁是比邻而居的同村村民。2007年4月6日傍晚,宋某回家后发现自己栽种的几株桃树被小袁家建房时压断,便怒气冲冲地上门找小袁论理,双方言语不合发生扭打,混乱中小袁将宋某鼻梁骨打成轻伤。法院根据双方过错责任判决小袁赔偿宋某经济损失11359元。判决生效后,小袁认为是宋某找上门来闹事,所以执意不予赔偿。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小袁已去福建务工,音信杳无。宋某经常到法院、人大催促执行。

    今年春节前,执行法官又想方设法查找小袁的下落,虽然没找到,但是了解到村支书袁某是其堂兄,而且还是县人大代表。承办法官眼前一亮,迅速赶到县人大内司委汇报了这一情况。县人大内司委非常重视,当即通知袁支书赶到乡政府,希望他能出面联系小袁,说服他履行法院判决。袁支书当场与其他亲属联系,找到了小袁的电话号码。通过电话调解,当事双方最后达成了和解协议:小袁赔偿宋某10000元经济损失,3月底前付5000元,春节前付5000元,余款1359元宋某表示自愿放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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