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宜兴法院出台意见规范执行实施行为
发布时间:2011-03-30 14:54: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锡良)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宜兴法院出台《执行实施分权暂行意见》,加强执行实施权的监督与制约。

    该意见以兼顾效率与廉洁为原则,结合宜兴法院实际工作情况,将内容细化为执行启动、执行实施、评估拍卖、结案审查四个部分,涵盖强制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为确保相关规定的有效落实,意见还结合该院百分考核细则及执行110制度,明确规定案件承办人自收案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为执行110直接责任人,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同时要求在接到执行110出警法警通知后,应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执行案件办结后,按本院百分考核细则规定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考核。

    此外,该《意见》与该院之前出台的执行法律文书签发、程序终结(中止)案件管理办法等文件很好地衔接配套,完善了执行工作规范体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