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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监证执行效果好
作者:李梦雅 张斌斌   发布时间:2011-03-30 13:51:45


    “能够回自己家过春节,非常感谢法官和人大代表们的努力”。近日,安仁县城关镇居民李某俩姐妹来到县法院执行局,专程感谢执行局法官们帮助她们搬回了自己的家。

    李某姐妹的父母离婚后,姐妹俩随母亲在外租房居住,其父因病去世后,姐妹俩就房屋继承权于2010年将继母唐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唐某应搬出占有的房子,由李某姐妹补偿唐某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姐妹主动履行4万元补偿义务,但唐某拒绝搬出,姐妹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唐某以种种理由拒绝退房,执行陷入了僵局。为了让在外租房居住的姐妹俩能回自家过春节,2011年春节前,安仁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邀请人大代表监证本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唐某还是极力阻止执行,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与人大代表多次到拘留所找唐某谈心,做好其思想工作。在法官和人大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下,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搬出房屋,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安仁县法院利用人大代表的自身特点和积极作用,把邀请代表监证执行作为攻克执行难案的重要方法,对于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监证执行,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2010年共有4件案件邀请人大代表监证执行,均已顺利执结,其中2件案件得到执行和解。参加监证执行的人大代表也表示,通过监证执行,既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也亲身体会到法院“执行难”,同时亲眼见到法院工作的依法、公开、公正。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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