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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赔偿金祖孙撕破脸 真情调解法官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1-03-25 09:01: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于志丽)   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孙女起诉祖母要求分割祖父死亡赔偿金的案件,使得一场家庭矛盾得到化解。

    2010年4月,曹桂兰与黄长根的长子黄天生因病死亡,留下了3岁的婚生女黄小英。半年后,黄长根又因交通事故死亡。不久,曹桂兰与交通事故肇事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获得了14.4万元的赔偿金。岂料就是这笔赔偿金,却让祖孙俩对簿公堂。

    东台法院受案后,考虑到本案当事人本来是一家人,如果简单判决了事,官司结束后亲情必将荡然无存。因此,承办法官积极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原来,黄小英的母亲李晓芳没有稳定工作,平时靠种地维持生计。丈夫去世后,公公曾向自己承诺愿意支付4万元作为黄小英的抚育费。现在抚育费尚未支付,婆婆又拒绝黄小英参与赔偿金的分配,想到女儿将来的生活和教育问题,李晓芳顿时泪流满面。曹桂兰则担心孙女才3岁,赔偿金肯定由李晓芳保管。这笔钱最终能否用在黄小英身上,还是个未知数。

    了解情况后,法官从情与法两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一方面,指出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黄小英无法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但是黄长根曾经承诺支付给黄小英4万元的抚育费,如果黄小英要求从祖父的其他财产中支付该费用,将会引起新的诉讼。从情理上讲,原本一家人相亲相爱,媳妇孝顺公婆、祖孙相处和睦,现在作为桥梁的黄天生虽然不在了,但是婆媳、祖孙关系却是不变的。李晓芳对女儿黄小英,势必要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在黄小英长大成人期间,花费又何止是区区几万元啊!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劝说,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曹桂兰一次性给付黄小英3.5万元。久违了的亲情,又再次降落到这个家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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