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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法袍的“女法官”
——老河口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侧记
作者:王洪 万庆   发布时间:2011-03-24 09:12:04


    3月21日一大早,湖北省老河口市薛集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吴国丰赶往老河口市法院,她作为陪审员将参加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9点整,法庭庭审开始。经过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但在赔偿数额上产生分歧,原告张世国拒绝调解,调解陷入僵局,法庭宣布闭庭。

    就在当事人签笔录的时候,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吴国丰对审判长胡琼说:“我和双方当事人都比较熟悉,让我给他们俩做做工作试试看。”胡琼和另外一名审判员沟通后同意了她的意见。

    吴国峰分别将原告张世国、 被告张爱军叫到一边:“你们选择我参加陪审,就该听听我的意见。差距不就是二、三千块嘛,难道非要让法院判决?都是乡里乡亲,隔壁邻舍的,为一个排水沟闹成‘老死不相往来’,值吗?”

    “我同意调解,就看原告张世国了。”被告张爱军表态配合法院调解。

    “不是我不愿意调解,你看他的律师在法庭上说我这不该花钱,那不该花钱,让人听到好像我们是故意的,实在气人!”原告张世国道出了不愿调解的原委。

    吴国丰接过话头,“如果你们都同意调解,我们就到会议室调解。”

    在三楼会议室,吴国丰与审判长胡琼相互配合,像拉家常一样:“据我了解你们原来关系都不错,就是这个排水沟是你们两家结下仇,我们镇上也研究了,你们村的排水问题由村委会统一解决。”

    在吴国丰及合议庭人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握手言和,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爱军同意赔偿原告张世国4538元。

    近年来,老河口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经过综合考核,任命了38名陪审员,其中女性就有17名,占了45%。

    “这些被群众成为不穿法袍的女法官大多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她们不仅懂行,而且办事在点。她们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最了解群众的心声,知道群众的难处,很会换位思考。有时法官讲法理,还真不如陪审员用俗语讲道理来得快”。老河口市法院院长宋建立对这些陪审员赞不绝口,“女陪审员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执着情感,在庭审过程不断变换角色:有时代表女儿,给不愿赡养老人的子女做思想工作;有时代表母亲请求法律对无知的子女给予宽恕;有时代表女方向过错的男方争取更多的赔偿。一件又一件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在这些‘女法官’的精心努力下得到有效化解”。

    据了解,自2005年5月至今年3月,老河口市法院共审理普通程序案件3410件,其中女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2403件,占参审案件的72.3%,调解率达到97%。并且这些案件无一上诉改判,无一上访。该院因此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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