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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法院五举措给力反规避执行
发布时间:2011-03-23 10:11: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翠芳)   为快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改变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状,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执行环境,力解执行难题,河北省河间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安排布署五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根生亲任组长,亲自安排、部署、调度、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随时对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财产申报及财产调查制度。按照该院出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程》细化财产申报、财产调查环节。根据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采取针对性措施,以审计执行、悬善执行等方法措施追查被执行人财产。

    整合集约资源,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强化与政府、公、检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制裁力度,通过“联席会”的形式,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使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

    加大物质投入,为专项活动提供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执行工作装备和满足车辆用油,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持,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强化宣传,加大媒体舆论力度。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制造舆论声势;编发《反规避执行活动专刊》,及时反馈活动中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对有履行能力,却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达到震慑作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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