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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种坑农拒不赔偿 凌晨执行维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11-03-17 17:03: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志伟)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满脸笑容的申请人黄子杰从河南省滑县法院的执行法官手里领取了3万元的赔偿款,并连声说“法官真辛苦,太感谢你们了”。
2007年秋,黄子杰从李桐经营的种子门市部购买了上百斤的小麦种子。到家后,黄子杰发现种子袋上的包装标识模糊不清,具体生产地址也未标明,黄子杰遂去找李桐问明原因,但李桐坚称种子绝对不会有问题,放心种,否则包赔全部损失。然而种子播种到地里之后,却先后发现麦子存在发芽晚、长大后易倒、叶子枯黄等现象,致使比往年减产一半。黄子杰找到李桐去索赔,但李桐认为是黄子杰使用的化肥、农药及自身照管不善的问题造成的减产,拒不赔偿。黄子杰起诉后,经司法鉴定种子为三无产品,是假种子,法院依法判决李桐赔偿黄子杰3万元损失。 判决生效后李桐未履行判决义务,2008年3月黄子杰申请强制执行。在发送执行通知书后,李桐就消失匿迹了,春节也不回来,故意逃避执行。3月14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黄子杰的电话,说李桐唯一的儿子第二天要举行结婚典礼。3月15日凌晨4点,当人们还沉浸在睡梦中时,执行局一行7人驱车赶到被执行人李桐家,几经敲门未有人回应,执行员便爬墙而过,打开了大门。经搜查,未见到被执行人李桐,其妻子儿子在家。执行员让李桐之妻代为传话,告之其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一大早,慑于法律威严的李桐就急匆匆的来到了法院,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交齐了全部款项,为这件历时3载的执行积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情景。(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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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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