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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索湾法院狠抓人民陪审员培训不放松
发布时间:2011-03-17 10:47:15
陪审员培训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高波)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人民陪审员化解纠纷的能力,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领域的重要作用,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大众思维与法官职业思维的有效互补,3月1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对辖区19名(其中新任16名)人民陪审员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培训班。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克新在培训班上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行使司法权、实现民主司法的重要途径,是人民群众进行司法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 培训内容包括:法学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证据制度;人民调解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课程结束后,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分为三组,与法官们对如何将做好人民陪审工作和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进行讨论。 培训结束后,杨克新院长希望全体参训人民陪审员提高认识、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发挥作用,树立优越的职业自豪感和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加强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增强司法权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的作用。 通过此次培训,辖区人民陪审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充分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利、切实提高参审履职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和调解工作。积极参与庭审,认真评议案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化解矛盾纠纷做出更大的努力。 当日,该院还向各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聘书。 据悉: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农八师一五〇团人民陪审员魏欣于2007年1月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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