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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门前碰“老赖” 并案执结护民权
发布时间:2011-03-15 10:53: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新华 钟宜华)   被执行人吃完中饭从饭店里出来,在门口恰好碰到执行干警,近日,江西省宜丰县法院对两起有牵连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切实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07年,江西省宜丰县某商品房工程开发过程中,陈迅在李扬承包工程内承揽了部分工程,李扬尚欠3万余元工程款未付。而陈迅又将内粉拉毛工程、底层内墙粉刷工程以包工形式转包给冯山施工,经结算工资款2万余元,冯山多次追讨,陈迅以李扬未付款为由未付。冯山、陈迅先后起诉到宜丰县法院,法院判决陈迅给付冯山款20600余元;李扬给付陈迅款35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扬、陈迅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权利人只好申请法院执行。

    据了解,李扬目前还承包该县某房地产项目,应该有付款能力,干警决定以执行李扬作为案件突破口,李扬如履行了法律义务,两个案子也就顺利执结。但是李扬对生效判决有抵触情绪,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而且经常辟而不见。执行干警好不容易找到一次,也被李扬以借口逃脱。

    近日,执行干警碰巧在饭店门口“逮到”李扬,强行将其传唤至办公室。首先执行干警耐心做李扬思想工作,促使其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但李扬仍拒不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李扬才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恳求法院留些情,不要拘留,并马上叫来公司送钱。

    至此,李扬全部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对自己不履行生效文书、上次逃脱的错误行为表示了悔过。事后,法院又及时把款项兑现给冯山和陈迅,两人感激不尽。(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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