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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成为法律工作者
作者:王铁成   发布时间:2011-03-08 10:34:30


    2009年春节刚过,我接到区委组织部部长打来的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到区法院工作,我当时没有马上回答,只是说:“容我再考虑考虑。”谈起到区法院工作的事,还有一段故事。

    2002年春季,我在黑龙江省金山屯林业局中心苗圃工作,按照伊春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对金山鹿苑进行全面改造升级,金山鹿苑在中心苗圃施业区内,任务是少不了的,主要负责入口的绿化工作,整个绿化带分为七个区,每个区栽植不同的树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非常大,加之市委、区委特别重视,一点都不敢怠慢、不敢马虎。一天,我正在山坡上植树,一辆带有法院标志的警车开进了现场,我没有多考虑,大概法院工作人员找谁有事商量,我仍旧忙着栽树。不一会儿,法院副院长左彦走到了我面前,我非常吃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我最怕公检法部门找我做证。左院长把我叫住,说有件事想跟我商量一下:“你愿意到区法院工作吗?”我觉得很惊讶,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你不用马上回答,可以考虑考虑。明天你无论如何也得到法院院长办公室去一趟,跟院长好好谈谈。”说完他就走了。同事们听说法院主动要调我,都说是天大的好事,现在进公检法多难那,想进都进不去。我跟左院长是朋友,之前他一点信息都没跟我透漏过,让我感到很意外。第二天一上班,我就来到院长办公室,说句心里话,我跟院长根本就不认识,只知道他是外地交流来的。自我介绍后,院长显得很兴奋,给我倒了一杯茶:“今天找你来有件事想跟你商量商量,我经常在报纸上看你写的文章,我问左院长认不认识你,,左院长说你们是朋友,我就让左院长去找你,想让你到我院搞政工,不知你同意不?”原来是这么回事。当时我的工作另有任用,区委已找我谈过话,征求过意见了,我说:“若是院长能跟区委协调好我愿意到法院工作。”但最终还是区委下了任命书,把我调到了林场工作,法院没有去成,多少有些遗憾。

    法院换届,院长换了,也是外地来的,他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注重学习,经常看报刊,慢慢地他对我有些了解,就到区委组织部准备调我。这次区委的态度比较强硬,必须无条件服从,按规定,法院可以搞非审判岗位的领导干部交流,我属于交流干部,被调入区法院。没想到,7年前的事又重演了,而且又是来得这样突然,大概我这辈子与法院有缘,我注定要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法律是神圣的,是不容玷污的,我要为捍卫法律的尊严而不懈努力,忘我工作。我光荣,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我荣耀,我在为华表尽责。“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我必须时刻牢记,时刻记挂心间,不辱使命,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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