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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管理中心状告租户擅自加装护栏
作者:黄硕   发布时间:2011-03-07 09:36:50


    因称廉租房住户擅自加装外跨护栏,造成安全隐患,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将承租人周先生、岳先生、孟先生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三承租人立即拆除加装的护栏。

    朝阳区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在起诉书中称,2010年11月份,该中心分别与承租人周先生、岳先生、孟先生签订了《北京市朝阳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由承租人租赁位于朝阳区常营丽景园的廉租住房。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该中心与承租人分别签订了《租户守则》,承租人承诺“本人及共居人对房屋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或对其他租户造成伤害的,愿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近期,该中心发现三位承租人未经备案,擅自加装外跨护栏,后经该中心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与承租人多次协调未果。该中心认为三位承租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并造成了安全隐患,故诉至法院,要求三位承租人立即拆除加装的护栏。

    本案将择期审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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