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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为民宗旨 坚持便民司法
——常德市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司法为民侧记 作者:朱金平 发布时间:2011-03-03 16:37:05
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开展多种形式的利民便民活动,坚持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实现了案件质量高、结案率高、调解结案率高,涉诉信访少、缠访缠诉少、矛盾激化少的效果,灌溪法庭先后被授予常德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常德市优秀人民法庭、鼎城区先进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法庭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无论是送达副本,案件开庭前、中、后,还是判决文书送达前,尽一切可能寻找调解契机。对那些当庭没有兑现的调解案件,结案后实行回访,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同时,还在各乡镇建立调解室,聘请人民调解员,邀请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及村干部参与调解回访,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提高调解质效。如戴某诉某水泥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经人民陪审员赵金秋参与调解,案件判决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而且再度牵手合作。启动三调联动,及时化解纠纷,对那些关系复杂、牵涉面广,进入诉讼程序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又增加当事人诉累的案件,法庭不急于立案办理,而是多方联系,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处理纠纷。去年以来,法庭参与三调联动成功处理了杨某与毛某合伙协议纠纷案等11起棘手的案件,有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去年以来,法庭共审结183件民商事案件,有114件调撤结案,调撤率达62.3%。 法庭对于调解结案的诉讼案件,抓住时机,尽可能快速地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判决的案件,及时对被执行人宣传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使之能够与申请人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尽快达成和解协议。对拒不执行的,采取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措施,决不手软。2010年法庭共受理执行案件33件,执结33件,全部执行,和解结案25件,执结率100%,和解率75.7%,执行标的额达167万余元。该庭管辖灌溪、石板滩、蔡家岗、雷公庙、长岭岗、双桥坪六个乡镇及灌溪、石板滩两个工业园区的民商事案件,外出务工和在本地企业打工的农民较多,由此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针对被执行人在外地,平时难查找的情况,法庭一班人抓住节假日当事人回家过节的有利时机,搞好劳务纠纷的执行。如原告雷某与被告谭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07年3月29日审结后,因被告在外打工,案件无法执行。今年2月10日,法庭得知谭某过完春节后又准备外出打工,于是决定将被告传唤到法庭,并做通其亲朋的思想工作,被告慑于法律的威严,将劳务合同款6900元一分未少地给付了原告。今年以来法庭执行案件中劳务合同纠纷案5件已全部执行和解。 为方便群众来访,法庭每天由正副庭长轮流接待当事人,对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先登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留下联系方式,一般信访件在7日内答复,重要信访件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做到上访案件件件有回复。莫某与华某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结后,由于申请人长年在外,没有向法庭提交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被申请人也随子女定居外地,多年未归,造成该案久拖未执,申请人多次上访。得知此情况后,法庭积极与申请人联系,同时做好申请人的安抚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查找被申请人下落,查找到了其银行存款,果断采取划拨措施,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为方便群众联系干警咨询法律问题,法庭把干警姓名、联系方式、法庭电话制成便民联系卡,以方便群众联系。在联系卡的背面制作了“诉讼温馨提示”,告知了法院廉政建设5条禁令,注明了诉讼的主体、时效、权利、风险和期限等诉讼常识,对农村常见的婚姻家庭、侵权及执行案件的诉讼费用缴纳标准做了说明,法庭此举提升了当事人对法庭办案的信任度,增强了干警的工作责任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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