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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王兴民那样,给审判工作一个最好的诠释
作者:路世荣   发布时间:2011-03-01 16:15:19


    王兴民,一位英年早逝的法官,一个最近在东秦大地高频率跳动的名字。

年仅47岁的他,尽管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所钟爱的审判岗位,但是他坚定信念、胸怀大局、克己奉公、任劳任怨,把工作当事业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无私奉献精神;他勤奋好学、潜心钻研、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成为一名技能过硬优秀法官的敢为人先精神;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贴乎民情、顺乎民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了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工作中的大爱无私精神;他热爱生活、关爱同志、清正廉洁、甘守清贫,用自己一身的浩然正气感召身边每个人的廉洁奉公精神;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生命不息、工作不止,用自己超乎寻常的顽强意志与病魔作斗争的顽强拼搏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

    王兴民是那样的卓尔不群,超凡脱俗。他已做过三次介入化疗手术,但却在关键时刻,依然拔掉正在输液的针头,忍着腹部的剧痛,拖着虚弱的身体,坚持把案件成功审结;他在法院工作20年来,甘守清贫,秉公断案,替百姓伸张正义,办理的八百余件案子件件都是“铁案”,群众亲切地称他为“爱民法官”;他“活一天就干一天,干一天就要干出成绩来”的座右铭,把金色的天平擦的铮亮;他用牺牲生命诠释了当代法官对核心价值观的追求。

在王兴民身上,凝结着许多当代法官所追逐的价值元素:公平、公正、高效、廉洁。人生需要追求,需要不断地完善自我。王兴民做到了,而且做的那样优秀。他所感动的不是一个群体、一个阶层,而是我们活着的、具有社会良知的每一个人。与王兴民相比,那些利用手中的法权而谋私利的人们应该感到惭愧。

    王兴民的事迹,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在精神追求上缺失;王兴民的事迹,就是一根标杆,为我们所有的人树立了榜样。

    生时是榜样,死了是丰碑!王兴民走了,但他用生命为审判事业树起的丰碑,将永远地立在我们的心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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