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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法院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1-02-28 16:27: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蔡强)   在今年“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舞阳法院采取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全面保护、特殊保护等手段,对妇女儿童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它权利进行切实地维护。对那些必须判决离婚的案件,舞阳法院对无过错的女方在财产和子女抚养上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地位和身份,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使妇女在经济上得到相应的补偿。

    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舞阳法院专门成立了“涉暴维权法庭”,专门为在家庭生活受到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服务,在处置家庭暴力情况中,坚持充分考虑到案件的起因、性质、情节、后果及受害人的要求等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当事人有和好愿望的,从照顾家庭成员今后的和睦角度出发,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帮助与震慑并用的方式,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对殴打家庭成员、造成伤害,施暴者态度恶劣、触犯刑律的,把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舞阳法院还搞好“延伸服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为准确掌握扶(抚)养案件的判后效果,舞阳法院对此类案件实行回访,建立回访明细表,把回访工作安排在节假日进行,根据反馈情况进行逐一登记,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家庭义务,努力使其搞好家庭成员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对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选派女法官回访,重点加强儿童的心理疏导;对身体残疾或患病的妇女儿童,帮助解决医保、低保等问题。

    在今年的“三八”节期间,舞阳法院决定利用3月份一个月的时间,与当地妇联结合,深入农村、企业、学校,采取巡回办案、以案示法和发放法律书等形式,搞好普法宣传,让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引导和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去年以来,舞阳法院审结的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有115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上级法院、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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