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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机失灵孕妇受伤堕胎 雇主担责赔偿损失
发布时间:2011-02-28 16:09: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康德 黄运军)
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百都人民法庭调结了一起孕妇帮倒板受伤堕胎状告雇主赔偿损失的纠纷案。
2010年11月16日,黄建把自家楼房封顶倒板的工程包给覃杰,由覃杰自己雇请工人来做工。覃杰对黄凤讲明17日继续去黄建家倒板,工钱一日70元。17日早上,覃杰称其因别的事不能亲临工地做工,便叫其儿子覃某去替换其操作混凝土升降机。当日在做工过程中因升降机故障,吊上楼顶的一桶混凝土因升降机制刹失灵致整桶混凝土滑落砸到黄凤颈肩上受伤,黄凤受伤后先后在百省卫生院和那坡县人民医院治疗。后因伤影响胎儿,医生建议黄凤中止妊娠,黄凤不得不忍受各种痛苦到下华卫生院实施人流手术。黄凤受伤后,覃杰主动为她支付了绝大部分的医疗费,后因180元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双方发生纠纷。黄凤遂将覃杰告上法庭。 百都人民法庭受理后,主办法官认为此案案情简单,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最大的争议为误工的天数和民间土医药费问题,就决定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先由双方摆出自己的理由和依据,然后法官再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讲明道理和法律依据。通过法官深入浅出的调解,双方各自心中的纠结得到了疏导、诠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覃杰自愿当庭赔偿给黄凤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共计3800元并承担诉讼费。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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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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