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泗洪法院带领行政部门负责人学习《征收与补偿条例》
发布时间:2011-02-24 10:36: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国英 李永居)   2月22日下午,江苏省县泗洪人民法院行政庭全体干警参加了县政法委组织的搬迁工作学习座谈会。县政府法制办、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

    该院行政庭尹庭长带领行政部门负责人学习了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征收主体、公共利益、征收补偿等内容作了重点解读,对新旧条例的不同、新条例的亮点以及新设定的行政程序操作方式等作了深入分析。通过尹庭长的深入讲解,行政部门负责人对新条例的精神有了新的体会,从而为以后搬迁、征收与补偿工作打下和谐的基础。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