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涉黑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重庆永川一审开庭审理陈友全等17人涉黑案
作者:永研   发布时间:2011-02-23 13:59:39


    2月23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对陈友全等17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该涉黑团伙首犯陈友全2003年刑满释放后,通过提供吃喝玩乐、帮忙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拉拢邓力家、彭亮、梁翻等人。邓力家、彭亮、梁翻等人又通过拿小费、请吃喝玩乐、提供K粉、麻古等方式分别发展下一级成员,逐步形成了以陈友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陈友全以一级抓一级的方式层层管理团伙组织,要求上下级之间固定称呼方式,下级必须听从上级安排,兄弟之间要团结、互相帮忙,出了事当哥的要为兄弟出头,在外面不能丢脸,打架打输了要打回来,并禁止团伙成员吸食海洛因。该涉黑组织由骨干成员统一购买、保管、分发刀具,对违反“帮规”的成员明确了处罚规定。

    2007年至2010年期间,该组织为壮大自己的势力,提高在重庆市永川城区的强势地位,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损财物、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团伙成员称霸一方,常常为一点小事,就提刀砍人、砸场子,欺压、残害群众,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破坏了永川城区的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公诉机关指控,该涉黑组织所犯罪名7个,犯罪事实11次,违法事实7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