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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法院多举措完善便民诉讼
发布时间:2011-02-23 14:55: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来宽)
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中,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从方便群众诉讼入手,在诉讼活动中尽可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必要的便利,充分体现司法文明和社会的人文关怀。
畅通立案渠道。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诉必理、有信必复,积极推行来访首次接待负责制和院长接待制、法官轮值制度,切实解决告状难的问题。此外,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还先后推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立案方式,尽最大可能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花一分钱,少等一分钟。 强化信访治理。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扎实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等活动,畅通信访渠道,防止矛盾激化。疏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限时回复群众来信。 加大诉讼指导。进一步完善诉讼须知、诉讼指导、诉讼风险提示等制度,依法向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提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执行条件不足等可能的诉讼风险,促使当事人加强自我防范,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对于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要耐心讲解法律,引导他们收集证据,正确举事证据,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败诉当事人能够心服口服。 坚持巡回审判。实行巡回审理制度,依托“庭、站、所、员”“四位一体”的诉讼便民网络开展就地办案,将审判法庭搬到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方便群众诉讼。特别是针对涉农案件少些坐堂问案,缩小与群众的距离,多深入矛盾纠纷发生地,深入群众中去办案,主动到农村、当事人家中、社区现场开庭,让群众参加旁听,接受教育,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司法救助。关注弱势群体司法需求,对符合救助条件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收诉讼费措施,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同时,该院还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予以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加强法庭建设。始终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精力向法庭集中、力量向法庭加强、政策向法庭倾斜、工作向法庭贴近的思路,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从人员配置、业务培训、物质装备等各个方面加强法庭建设,切实解决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的问题,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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