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车祸无情法有情 原情执行济民生
作者:纪永胜 发布时间:2011-02-23 14:47:11
2月21日上午,一位年近七十的老人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没有你们的不懈努力,这钱肯定是没有希望了,我会把信访件中那些生硬、犀利的语言变成鞭炮到法院门口来燃放,把信访件变成锦旗送给你们这些好法官,以示我们的忏悔和感激!”一起多年信访的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闫某五年前因一起交通事故,肢体受到严重伤残。为了给其疗伤,家庭穷尽所有之后还负债累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两名被执行人中吴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在监狱服刑;另一被执行人章某家中一贫如洗,无任何履行能力,虽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但依然无济于事。再者被执行人吴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虽有商业理赔款,但因被执行人吴某拒不履行而过了理赔时效,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理赔,使此案执行一度陷入了困境,迟迟不能有效执结。情急之下,申请人父女俩多次给县委王书记发短信、写信进行信访。 案件转交纪永胜法官承办后,他详细地阅读了诉讼卷宗和执行卷宗,在深入细致地了解案情后,他以“原情执行”的司法理念,牢牢把握执结此案的焦点问题,坚信只要保险公司同意理赔,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他把希望寄予保险公司,带领书记员先后多次到保险公司协调,举一反三地向保险公司负责同志明法析理:申请执行人原本是一个不富裕的家庭,因该起事故花费了较大一笔治疗费用,几乎倾家荡产,现在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理赔的钱无论多与少,都是对申请执行人及其家人心灵上的莫大安慰,能给他们生存增加一份信心;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的一项暖心工程,以挽救他们支离破碎的家庭;再者,保险公司和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当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关系,对该起执行案件应特案特办,以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协调统一。纪法官浅显的道理,合情又合法,其认真负责、执着敬业的精神,深深打动了保险公司领导,他们积极与南京分公司、北京总公司联系,最终同意理赔。三天后顺利地将3.4余万元的保险理赔款拨到法院的执行款专用账户上。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