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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法院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并立三等功
发布时间:2011-02-22 09:38: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林荣先)   在2月18日结束的全区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中,那坡县人民法院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0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至此,该院已经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记集体三等功。

    2010年,那坡县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目标,根据上级党委、法院的工作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工作落实年”、“审判质量效率年”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立案窗口”建设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强化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确保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153件,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受理执行案件100件,全部执结,执结率为100%;其中,所审结的1053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1020件,调撤率为96.87%,居全区第一;而在全市审判执行工作二十六项指标考评中,该院的调解率等十五项指标名列全市第一;该院还先后完成了法院廉政文化长廊、文化“五室”、立案信访窗口等文化建设工作,文化建设工作名列全市前茅;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上刊发法制作品482篇次,调研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居全市第一;率先在全市、乃至全区实现了一类“五化”人民法庭建设,基础建设工作名列全市前茅;全院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有13名个人受到自治区、市、县的表彰奖励,队伍建设取得好成绩。特别是该院的调解工作被区高院在工作报告中举例表扬,得到了自治区人大代表们的赞誉。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授予那坡县人民法院“2010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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